关于印发《2022年度秋冬季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直属二级机构、局有关股室:
现将《2022年度秋冬季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
2022年度秋冬季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力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既定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制定我局2022年度秋冬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等为重点,结合本部门职责,深入分析当前及秋冬季期间萧县大气污染严峻形势,全面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散煤、油品质量和车用尿素治理,认真完成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餐饮油烟治理。一是存量餐饮场所专项治理。根据第三季度餐饮油烟治理实际现状,11月底前对主城区范围内餐饮场所(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完成新一轮全方位排查,对安装不合格油烟净化设施的,切实整改到位。对今年受理的涉及餐饮油烟问题的信访件进行梳理汇总,由餐饮油烟办开展自查“回头看”,对未整改到位11月底前整改到位。建立辖区餐饮场所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工作模式,确保设施安装全覆盖。要不定期检查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使用及清洗情况,要求餐饮单位建立清洗台账,一店一档;二是新增餐饮场所源头管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项目新申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现场勘察,提出审核意见。各相关市场监管所对证照审核中发现的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或安装不达标且拒不落实整改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落实联合监管。
(二)加强油品质量和车用尿素监管。一是9月2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抽取样品68组(柴油40组,汽油20组,车用尿素8组),抽检工作由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现场抽样由综合执法局和受委托检验机构共同完成。抽样前要出示执法证件,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样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抽样记录等,并拍照留存抽样工作照片;二是加大对各加油站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各加油站在每次购进成品油和车用尿素时主动向销售方索取进货发票、供货协议及供货方的《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留存备案;建立进、销货台账,切实落实索证索票义务。综合执法局每周对15家加油站进行现场监督检查,11月20日对全县私人加油站柴油全覆盖监督抽查。
(三)加强散煤污染治理。一是散煤销售整治。深入各乡镇煤球厂,宣传禁止城区销售散煤行为。清除禁燃区内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销售点、加工点。对销售、加工散煤等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此外,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在主城区(大外环以内)内不再办理散煤销售营业执照。对已发散煤销售营业执照,予以变更、吊销;二是散煤运输整治。联合交警部门对城区销售、运输散煤行为严厉查处,严格道路管控,严查散煤运输车辆。加强居民区巡查,依法查处流动销售的货车、机动三轮车;三是散煤禁烧整治。依法依规查处主城区生产型、经营型、服务型行业、企业使用散煤行为,尤其要加强居民区小作坊使用散煤的经营行为,全面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改造,不得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餐饮油烟、散煤、油品质量和车用尿素治理是加强环境保护,是必须完成的一项政治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综合措施,联合环保、城管、龙城镇政府等单位做好相关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工作计划,严格履行污染防治责任,深化、细化、量化各项任务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自2022年9月20日起,每周五前报送本周进展情况。
(三)加强信息宣传。要调动全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加强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开展散煤治理及餐饮业油烟治理对于净化人民群众生活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餐饮服务单位对开展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