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防止相关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关于印发宿州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市监函〔2023〕91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麻精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压实医疗机构和麻精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排查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麻精药品滥用或流入非法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范围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药品零售企业
各辖区内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全覆盖检查。基层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品零售企业等涉药机构检查率不得低于15%。
三、检查时间
2023年9月-10月
四、检查内容
1、规范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管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医疗机构内管理制度建设落实情况;重点关注麻精药品采购、储存等关键环节,以及储存、配备此类药品的关键区域和岗位;深入核查麻精药品处方管理情况,核查医务人员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是否具有相应资格。严厉查处套购药品、搭车开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管理各环节监管,严防相关药品滥用或流入非法渠道。具体内容见《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管理检查工具表》(见附件 1)。
2、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是否超范围销售麻精药品。
3、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各单位要注重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认真抓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10月30日前,各单位将药品经营使用麻精药品专项检查统计表(见附件2)上报县局,有典型案例的请及时上报。
2、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各辖区麻精药品日常监管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抽查辖区全覆盖检查外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组织骨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着眼长远,健全监管机制。各地要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健全间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创新监管举措,优化工作流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将麻精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联 系 人:刘文学 王一博
联系电话:0557-5063368
电子邮箱:yxh5063368@163.com
附件:1、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管理检查工具表
2、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麻精药品专项检查统计表
(表格详见附件)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