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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萧县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0-19 16:12 信息来源: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股室、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县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县局制定了《萧县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萧县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10月18日,云南弥勒市发生一起电梯坠落安全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17人受伤,引发广泛社会关注。为严防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我县电梯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消除电梯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强化现场安全监察,规范电梯的使用和维护保养行为;集中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电梯事故;进一步完善电梯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水平,提升电梯安全治理水平和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强化乘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1.集中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县所有在用电梯进行逐台排查,聚焦中高层电梯(7层以上)、使用年限较长的老旧电梯,学校、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电梯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超期运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客货混用”现象,电梯轿厢内是否在显著位置粘贴电梯使用登记标志、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96366标牌,电梯例行安全检查和维保单位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电梯轿厢报警电话是否24小时保持畅通等,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电梯运行安全。

2.加强电梯销售环节监管。监督电梯销售单位建立电梯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台账,并对其销售的电梯质量、来源合法性负责,电梯销售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售后服务事项,禁止销售淘汰和报废电梯,严防不合格电梯流入我县,从源头上严把电梯质量安全关。

三、整治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

各市场监管所要迅速将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并组织迅速展开自查工作。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别按照《电梯使用单位专项整治自查项目表》和《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自查项目表》所列检查项目和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每一部电梯安全运行状况进行彻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台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属地市场监管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结合辖区电梯安全工作特点和实际,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落单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未按照规定消除安全隐患的电梯,坚决予以查封,对违法单位坚决予以处罚。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复查”、“回头看”等方式督促隐患单位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完成隐患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辖区电梯安全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开展电梯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电梯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增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责任感,树立安全意识,主动查找问题,加大安全投入,扎实抓好整改,彻底解决问题,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将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二)强化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按照市场监管总局73号令、74号令的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电梯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手段开展电梯普法宣传,通过集中宣传,进一步增强电梯维保、使用单位的法律意识。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要普及电梯安全乘用常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电梯安全乘用水平,营造“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认真分析总结,按时报送信息。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工作情况(见附件3)报送县局特设股。同时,要及时梳理、认真分析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炼工作经验,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一并报县局特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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