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强化价格收费监管,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要求,有序开展工作。
2、进行提醒告诫和行政指导。通过印发《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涉企收费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收费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4月29日召开行政指导会,对水电气热经营企业计量器具以及收费价格情况进行提醒告诫和部署自查自纠,5月17日对商业银行收费情况召开了行政指导会,进行提醒告诫和要求自查自纠,共发出提醒告诫书50余份。
3、开展价格监测工作。通过已建立的2个监测点,有序开展涉企收费监测联系工作;下半年建立1个超市1个农贸市场1个药店的价格监测点,密切关注商品价格变化,及时准确掌握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动态,警惕价格异常波动。
4、督促政府部门涉企收费自查自纠。上半年和县发改委督促相关涉企收费的政府部门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经查未发现违规涉企收费。
5、开展煤电油气稳价工作。先后深入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天然气经营单位等相关单位20余家次,实地检查了煤电油气价格情况,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6、对商业银行收费开展检查。5月-8月份,抽调检查人员分两组对全县商业银行收费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商业银行是否存在贷款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不落实收费减免政策等、通过转嫁、搭售等违规增加融资成本等行,共检查10家,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7、开展对行业协会商会检查。9月份,和县民政局一起对4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双随机检查,未发现违规涉企收费。
8、规范指导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10月18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行政指导会,传达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政策,宣读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讲解了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条件,流程等。
9、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共检查教育机构16家次,校外培训机构7家次,2024年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10、强化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县局价格检查局联合官桥所、白土所在对皇藏峪和天门寺景区附近餐饮饭店、超市商店、停车场进行巡查检查,伏羊节期间联合龙城所、圣泉所、丁里所对羊肉馆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相关经营单位明码标价情况,对相关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提醒告诫。共出动执法人员241人次,检查旅游商品经营者71家次,旅游餐饮经营者102家次、宾馆酒店民宿83家次,发出提醒告诫书70余份,发现1家饭店明码标价不全,1家酒店超出标价经营,均立案查处并已结案。
11、开展殡葬领域违规收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工作职责,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工作群,摸排殡葬服务单位以及定价政策情况,部署殡葬服务单位和市场监管相关部门自查自纠,认真梳理问题线索。经自查部分殡葬用品经营单位存在标价不全和营业执照无相关营业范围问题,均已整改。
12、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12345热线,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增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好我县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共处理12345反应事宜134起,12315投诉举报88起,上级交办、代表提议、民生呼声、信访、舆情计11起,均已按规定处理并回复。
二、2025工作计划
1、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结合《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服务稳价保质工作的通知》,做好谋划安排,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进行提醒告诫,加强监管,保障重要民生商品服务价格稳定。
2、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各商品监测点开展做好重要食品、药品、日用品的价格填报工作。
3、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领域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全县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秩序。
4、继续深入开展殡葬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等,统筹执法力量,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殡仪馆、公墓、殡葬服务中介机构等殡葬领域经营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检查,以查办案件为抓手,依法依规加大对殡葬领域案件查处力度。
5、继续开展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涉企收费检查。
6、强化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监管。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