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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萧县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表时间:2018-08-17 18:09 信息来源:萧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财政局预决算 阅读人次: 字体:   ]


宿州市萧县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年8月

 

 

 

宿州市萧县水利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萧县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萧县水利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宿州市萧县水利局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在三公经费专栏内公开。

附表:宿州市萧县萧县水利局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第一部分 宿州市萧县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萧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萧发[2010]07),保留萧县水利局。萧县水利局是主管水行政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萧县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办法草案;编制全县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财政性资金、特大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安排的意见;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和地下水开发利用,负责全县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协调、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岸线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建设,负责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转报、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开展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监督实施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水利局内设5个股室:人秘股,水政股,计划农水股,水利管理股,财务审计股;事业单位:萧县防汛抗旱办公室 ,萧县涵闸管理所 ,永堌水库管理所 ,萧县岱西灌溉试验站, 萧县排灌中心站 ,萧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萧县乡镇水利站 。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萧县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一致。

无纳入宿州市萧县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萧县水利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萧县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3,876.2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10.73万元,增长164.5%,主要原因:一是12月底中小河流工程款及质保金2466.13万元纳入本部门决算;二是人员正常增资;三是2017年去世人员增加,抚恤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4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2.84万元,占99.8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8万元,占0.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5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8.84万元,占33.93%;项目支出2,548.77万元,占66.0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42.8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22.39万元,增长170.54%,主要原因:一是12月底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款及质保金2466.13万元纳入本部门决算;二是人员正常增资;三是2017年去世人员增加,抚恤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2.8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8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22.39万元,增长170.54%。主要原因:一是12月底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款及质保金2466.13万元纳入本部门决算;二是人员正常增资;三是2017年去世人员增加,抚恤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2.8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6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22.39万元,增长170.54%。主要原因:一是12月底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款及质保金2466.13万元纳入本部门决算;二是人员正常增资;三是2017年去世人员增加,抚恤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2.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1万元,占0.79%农林水(类)支出3,809.43万元,占99.13%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98万元,支出决算为3,84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12月底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款及质保金2466.13万元纳入本部门决算;二是人员正常增资;三是2017年去世6人,抚恤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94.07万元,占33.67%;项目支出2,548.77万元,占66.3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招商引资奖励3万元用于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有6人去世。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1.45万元,支出决算为28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正常增资,办公经费增加。

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年初预算为738.33万元,支出决算为79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正常增资,办公经费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0.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2月大沙河治理工程工程款纳入决算。

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2月公益工程维修养护款纳入决算。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1.2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本科目下的收入支出纳入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下核算。

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

9.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22016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款纳入决算。

1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3.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22017八小工程建设工程款纳入决算。

1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6.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2月龙岱河治理工程工程款纳入决算。

1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科目调整,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项)纳入本项目;二是新增河长制工作经费;二是水资办人员普遍增资及缴纳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7.83万元、津贴补贴53.91万元、奖金19.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7万元、绩效工资181.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6万元、离休费14.35万元、退休费397.39万元、抚恤金34.51万元、生活补助9.91万元、住房公积金4.64万元、提租补贴25.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7万元;公用经费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13万元、印刷费2.31万元、水费0.87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3.17万元、会议费2.1万元、培训费0.51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2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萧县水利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萧县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万元,比2016年减少43.52万元,下降39.41%,主要原因一是压缩办公开支;二是2016年支付了房屋租赁费,2017年未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萧县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宿州市萧县水利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宿州市萧县水利局已参加公车改革,公车已全部上交。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萧县水利局无项目支出设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萧县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联系方式:宿州市萧县水利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xxsl50227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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