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萧县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批复金额3737万元。
三、实施期限
项目计划2021年8月开工,计划合同工期:120天。
四、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萧县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有效的提高了全县35处农饮工程的供水保证率,增强了水厂供水能力,更好地保障了全县17.188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萧县水利局
责任人:徐鹏
六、受益对象
(一)受益乡镇:全县22个乡镇。
(二)受益水厂:白土镇水厂、白土镇张村供水工程、龙城镇李台水厂、龙城镇水厂、龙城镇人民水厂、龙城镇姬村供水工程、圣泉乡袁新庄水厂、圣泉水厂、孙圩子乡水厂、闫集镇水厂、杨楼镇郝集水厂、永堌镇吴庄水厂、永堌镇水厂、张庄寨镇屈王庄水厂、张庄寨镇白楼水厂、祖楼镇水厂、大屯镇水厂、丁里镇水厂、丁里镇许堂供水工程、官桥镇赵楼水厂、官桥镇高庄水厂、马井镇水厂、青龙镇水厂、新庄镇水厂、新庄镇代集水厂、新庄镇张庄水厂、庄里乡水厂、庄里乡前高水厂、刘套镇水厂、王寨镇水厂、赵庄镇水厂、黄口镇南水厂、黄口镇北水厂、酒店乡水厂、杜楼镇水厂。
(三)受益行政村
1、白土镇:白土村、董店村、花甲寺村、欧盘村、张村、孤山村、费村(戴村自然村)7个行政村。
2、大屯镇:大屯村、付庄村、高楼村、关庄村、郭阁村、胡集村、林楼村、南海村、土山村、瓦房村、许楼村、张楼村12个行政村。
3、丁里镇:丁里村、郭庄村、河头村、梁庄村、胜利村、瓦子口村、武寺村、许堂村、张山头村9个行政村。
4、杜楼镇:八庄村、曹庄村、杜集村、杜老楼村、杜庄村、郝新庄村、郝庄寨村、红庙村、马阁村、孟窑村 、彭村、小圩子村、业庄村、朱解庄村、纵袁庄村15个行政村。
5、官桥镇:彭林村、前白村、赵楼村、高庄村、吴集村5个行政村。
6、黄口镇:暗楼村、陈土楼村、马常庄村、唐庄村、徐洼村、杨阁村、镇南社区、朱庄村、老黄口村、邵庄村、孙庙村、唐元村、瓦房村、张寨村、镇北社区、镇东社区、 镇西社区、镇中社区18个行政村。
7、酒店乡:丹楼村、丁庄村、东镇村、和谐村、何寨村、酒店村、李庄村、孟暗楼村、旗杆村、申河村、西赵楼村、杨楼村、赵圈村13个行政村。
8、刘套镇:常楼村、陈屯村、管粥集村、李圩子村、刘套村、三大家村、徐庵村、张庄村、赵庄村、芈集村10个行政村。
9、龙城镇:王典村(廉庄、芦庄、王典、毛新庄、靳场)、毛郢孜村、马楼村、姬村、王大庄村、人民村、帽山村、李台村(李台、孟庄、二庄、许新庄、邵庄)、房庄村(纵圩子、河滩、太庙)9个行政村。
10、马井镇:长征村、道口村、郝庄村、黄楼村、麻堤口村、马井村、曲里铺村、权楼村、孙庄村、王楼村、吴九店村、吴瓦房村、许破楼村、朱集村、朱庄村15个行政村。
11、青龙镇:胡庄村、黄月店村、路口村、青龙村、邱庄村、张鲁村6个行政村。
12、圣泉镇:营子村、郑腰庄村、袁新庄村、金黄庄村、郭庄村、北城集村、柴庄村、红柳树村、陶楼村9个行政村。
13、祖楼镇:蒋庄村、刘其村、孟苏庄村、穆寨村、石桥村、孙楼村、王楼村、湘山庙村、张湾村、祖楼村10个行政村。
14、孙圩子乡:程蒋山村、丁楼村、港河村、侯楼村、马庄村、孙圩子村、王庄村、徐双楼村、周圩子村、徐里村10个行政村。
15.王寨镇:大演武村、戴柿园村、郝洼村、后洼村、李楼村、齐庄村、三座楼村、苏庄村、王集村、王寨村、吴丛村、吴河涯村、杨集村、张楼村14个行政村。
16.新庄镇:东阁村、西阁村、杜集村、常庄村、郭套村、李庄村、张庄村、邵套村、马郑庄村、沟头村、李集村、铁佛村、小集子村、小桥村、居委会15个行政村。
17.闫集镇:高楼村、刘店村、柳元村、孟楼村、孙老家村、塘沃涯村、汪楼村、杨庄村、赵堂村、郑集村、闫集村11个行政村。
18.杨楼镇:冯场村、郝集村、黄庙村、刘庄村、路套村、孟庄村、裴庄村、孙庄村、新延村、杨楼村、尹庄村、余洼村、张口村、郜洼村14个行政村。
19.永堌镇:马庄村、吴庄村、窦庄村、前进村、胜利村、王山窝村、许岗村7个行政村。
20.张庄寨镇:杭子村、申河村、寿楼村、王衍庄村、武楼村、袁圩村、张新集村、众姓庄村、白楼村、崔口村、海青村、河西村、洪河村、欧庙村、王柳园村、张庄寨村16个行政村。
21.赵庄镇:大孙庄村、建华村、九店村、前圩村、三座楼村、孙大庙村、桃元村、汪屯村、王汉集村、吴集村、吴蒋庄村、张老庄村、张朴楼村、赵庄村14个行政村。
22.庄里镇:城阳村、陶墟村、庄里村、大蔡村、高庄村、黄山村、尠沟村7个行政村。
七、带贫减贫机制
通过实施萧县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更好地保障了全县广大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高了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控制了疾病传播,保证群众身心健康,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2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萧县水利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与通讯地址
萧县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2201326
电子邮箱:xxncysjd@163.com
通讯地址:萧县政务中心B座6楼萧县水利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萧县水利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