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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长峰擅自改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

发表时间:2023-07-10 16:54 信息来源:萧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水利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序号 执法
机关
案件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书及处罚内容 执行情况 备注
1 萧县水利局 张长峰擅自改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 2023年7月7日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的。 萧水罚决字〔2023〕第006号,处罚款人民币罚款两千元整 罚款已于2023年7月7日按数额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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