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水审批〔2025〕 号
关于萧县经开水务管理有限公司取水
许可证事项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
萧县经开水务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取水许可证取水权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已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经研究,现决定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安徽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生活取用水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编号:D341322G2023-0026)、安徽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萧县姬村工业园生活取用水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编号:D341322G2023-0027)、萧县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萧县循环经济工业园生活取用水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编号:D341322G2023-0025)单位名称由安徽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萧县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变更为萧县经开水务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由朱继纯、张国华变更为化南,住所变更为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河街道顺河路100号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其它不变,并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
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二、你公司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认真落实节水措施,严格执行用水定额、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每年年底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税。
三、若项目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萧县水利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