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调查
尽管普查结果准确,精确度高,但其工作量大、组织复杂且人力、物力、时间成本较高,因此在非普查年份和其他不能进行全面调查的事物,我们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统计,比如,作为尾数逢0年份开展人口普查的补充,我们在两次普查年度的中间年份(一般为尾数逢5年份)进行一次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在不进行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的年份,进行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一、基本概念
抽样调查是从全部调查对象构成的抽样总体中,随机抽取一部分调查对象作为个体样本进行调查,由个体样本的调查观测结果,对总体的指标或特征做出统计推断。包含抽样总体、个体样本、抽样方法、统计推断、总误差等要素。
常规统计工作中的“四下”企业调查,人口变动调查,劳动力、城乡居民收支、农产品产量、畜禽监测,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等均为抽样调查。此外,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中也都采用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数据质量评估,以样本中得到的个体信息为依据,对总体、均值或比率等做出评估。
二、主要作用
抽样调查在社会经济生活和科学研究中都有着广泛应用,也是政府统计部门经常采用的一种调查方式。其作用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对于不易或不能进行全面调查的总体或事物,从总体中抽取部分样本,依据概率对总体总量或均值做出可靠估计。如城乡居民收支、农产量、畜禽监测、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等。
二是在普查的间隔年份,常规统计工作主要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通过对调查对象第一手信息的收集,在有质量保证的前提下,对总体情况做出精确推断。如人口变动、劳动力、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规模以下服务业等抽样调查。
三是通常在普查的数据采集结束后要进行事后质量抽查,据此对普查数据质量(漏报、多报等情况)做出评价。在常规统计调查活动中,也可以采用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方法,再次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对统计调查的数据质量进行评价。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事后质量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