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萧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7月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有关要求和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分配“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目标任务的函》具体任务分解情况,结合各乡镇实际,2022年初,县环委办已将年度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及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等工作任务分解到了各乡镇。
(一)黑臭水体治理方面
2022年我县要完成国家级黑臭水体治理两处,省级黑臭水体30处,这32处黑臭水体,市生态环境局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现场调研,正在有针对性的编制治理方案,治理工作将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实施,请涉及的乡镇一定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我们的治理重点是前段时间核实的市生态环境局反馈我县遥感卫星监测疑似黑臭水体斑点。经各乡镇两次核实,共确认黑臭水体数133处。当然,这是我们上报的数,实际情况我想可能比这个数要多。按照133处算,市里的要求是今年完成20%的治理任务,也就是26个,平均一个乡镇也就一个多一点。最终的目标是“十四五”末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今年具体需要治理的黑臭水体点位,各乡镇已经在上报的清单中进行了明确。但是根据我局最近现场督查情况,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整体推进较慢,没看到明显的治理成效。杜楼镇进度相对较快,酒店镇涉及的50余处遥感卫星疑似黑臭水体排查确认工作目前仍未完成系统上报工作。
(二)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一是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除2021年度已完成提质增效工作任务的刘套镇、杨楼镇、新庄镇、青龙集镇、官桥镇、永固镇、石林乡等7个乡镇外,其余乡镇(不包括龙城镇)2022年要全部完成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任务。目前这块工作的进展也不尽如人意,污水管网错接漏接、雨污混流的情况仍然未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近期由于雨水较大,雨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的问题尤为突出,甚至不排除有个别乡镇故意为之。这里我想强调一个问题,对于污水处理厂来说,雨污不能混流是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上级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污水处理厂来说,某些指标的进水浓度是有要求的,高了低了都会影响处理效果,雨污混流会造成浓度过低,从而造成处理系统微生物负荷低,会加快微生物的老化和死亡,影响处理效果,如果短时间内有大量雨水混入,还可能造成溢流,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所以这一点请大家务必要认真对待,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管网的排查和整治,确保管网畅通和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完成年度提质增效任务。
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项工作的任务是每个乡镇每年完成一个行政村治理任务,具体要求总结起来就是做到两个60%,就是一个行政村内要有60%的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这个60%的处理率如何计算,也有明确的要求,比如建设三格化费池、公共厕所,或者纳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村级污水处理站管网等等。这里我想说一下美丽乡村污水处理站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污水提升泵站供电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泵站无法运行,导致污水外溢。二是部分污水处理站虽具备运行条件,但收不到水,无法运行。这些问题前几天我们已经以环委办的名义向有关建设单位下达了督办单,希望有关单位抓紧组织整改,早日解决问题,尽早发挥村级污水处理站应有的效益。
二、下步工作建议
(一)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还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要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各乡镇要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情况,实施不同的治理措施,要制订一个相对完善的、长效的治理和维护计划,要尽量做到一次投入,长期见效。同时,还要按照每年20%的任务要求,统筹安排好治理时限,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治理任务。
(三)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对黑臭水体治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等工作实行清单管理,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进展滞后的采取预警、约谈,直到责任追究措施。10月份之前,要完成以上几项工作的自行验收,完善档案资料,报送自查自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