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3亿颗碱性电池与充电宝及年产1GwH锂离子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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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3亿颗碱性电池与充电宝及年产1GwH锂离子电池项目 |
建设地点: |
萧县经济开发区步云路标准化厂房三期9栋、10栋 |
建设单位: |
安徽瑞邦电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宿州师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安徽瑞邦电池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0万元在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经济开发区步云路标准化厂房9#、10#建设年产3亿颗碱性电池与充电宝及年产1GwH锂离子电池项目,主要生产碱性电池、锂电池、充电宝,其中9#楼有3层,1、2层为锂离子电池生产车间,3层作为锂电池原料仓库、锂电池成品仓库;10#楼有3层,1、2层作为碱性电池生产车间,3层作为充电宝组装车间。碱性电池购置喷涂机、电焊机、自动组装机、干湿拌机等主要设备;锂离子电池购置全自动真空搅拌机、涂布烘干机、对辊机、分条机、卷绕机、制片机、注液机等主要设备;充电宝通过购置客户需求的外装壳,外装壳与电芯纯卡扣组装即可做出成品。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3亿颗碱性电池与充电宝及年产1GwH锂离子电池的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配料、拌粉产生的颗粒物,涂布烘干、涂胶产生的废气、配料后酒精擦拭产生的乙醇废气和注液产生的电解液废气等。项目拌粉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和15m排气筒排放(DA001);乙醇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排气筒排放(DA002);涂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排气筒排放(DA003);涂布烘干废气采用密闭车间负压收集、NMP回收系统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排气筒排放(DA004);注液废气采用密闭管道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排气筒排放(DA005)。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冷却水置换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生活污水由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和冷却水置换水、浓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萧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废包装物、不合格品、收集的粉尘、NMP废液、废NMP包装桶、废RO膜、废隔膜、浮渣、污泥;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抹布。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边角料、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外售处理;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NMP废液、废NMP包装桶由原厂家回收;废RO膜、废隔膜、浮渣、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抹布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安徽瑞邦电池有限公司年产3亿颗碱性电池与充电宝及年产1GwH锂离子电池项目项目备案的函》(萧发改政务【2021】24号)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5062027 0557-5067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