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事速办服务平台:
2023年10月7日,我局接到群众通过宿事速办服务平台(编号:23100710610061)反映“安徽欧铂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东侧30米处有一个厂房内的污水随意排放,并且灰尘较大,噪音较大,造成环境污染。”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中反映的“安徽欧铂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东侧厂房”位于萧县经济开发区杏园路,实际为安徽光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超,2022年11月02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22MA8PMNY2XP。
二、检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人所述地点实地检查发现:该企业建设年处理5万吨废钢尾料分选再生利用项目,已于2023年3月在萧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萧发改政务【2023】151号),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1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5100平方米、原料成品仓库5000平方米,场地硬化面积5100平方米;购置涡电流分选机、防尘滚筒筛、给料机、粉碎机、螺旋上料机等生产设备,原辅材料为废旧钢铁尾料等,并建有沉淀池,该企业9月份已被责令停产整改,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近期生产的迹象,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
三、处理意见
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实地检查情况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要求该公司完成整改前不得生产。
2、我局执法部门将加强巡检巡查,不定期对此处进行巡查,防止回潮反弹,确保周围环境得到良好改善。
四、反馈情况
由于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办理人:王雪风
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