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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推进绿色发展的建议”的回复

发表时间:2024-04-26 17:19 信息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萧县分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人次: 字体:   ]


 

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是企业可持续长远发展的一个必行之路,企业在利用自然资源追逐利益的同时,也应该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职责,实现持久、可持续发展宏愿。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推进绿色发展,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良好形象,另一方面有助于企业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环境事故风险。

一是充分发挥环评源头防控作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个必须”要求,对所有受理项目进行实地勘查,从环保政策、选址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准确研判,全面公开所有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严把环评审批关口,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消耗型的建设项目,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做到“四个一律不批”:即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和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开展政务服务审批改革,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着力推进项目落地,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日趋规范。

二是持续推进已引进项目的节能减排治理工作,通过深入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宣传,指导帮助企业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生产生活,使企业牢固树立节能降耗意识,同时对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指导企业申请中央资金项目;推动企业对标先进,加快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等方面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完成重点工程减排清单,进一步增加污染物减排量;强化污染物排放源头管理,把好企业总量申请核定。

三是坚持执法与普法同步,处罚与教育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原则,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牢固树立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就是最好服务的理念,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同时加强管理,明确执法监管标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大气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企业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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