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事宿办:
2024年5月29日,我局接到宿事速办编号:24052710340042,群众反映“安徽鑫光纸业公司气味难闻、环境污染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中的安徽鑫光纸业公司,全称为安徽鑫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乡薛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559244268A,法定代表人:孙杰;主要生产高强楞瓦纸,年产15万吨。《安徽鑫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5万吨高强瓦楞纸项目环评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1月取得宿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宿环建函【2017】5号),2017年4月宿州环境保护局予以验收(验收文号:宿环验函【2017】14号)。2023年9月13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1300559244268A001P,有效期限:2023年9月13日至2028年9月12日。
二、检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水进入虹光公司污水处理厂,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鹏鹞污水处理厂。由于虹光公司污水处理厂正在整修污水处理池,把污水池内的废水抽至应急池内临时存放,异味来源于应急池存放的污水。
三、处理情况
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向负责人宣传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把应急池临时存放的污水,及时排入污水该公司处理厂处理,要求该公司对污水采取增加曝气、加药频次,降低异味产生。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检查频次,如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
四、反馈意见
经与投诉人联系,投诉人表示认同。
办理人:刘海波
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