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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永堌镇许岗子村村民委员会年产160吨红薯淀粉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11-05 13:26 信息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萧县分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人次: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永堌镇许岗子村村民委员会年产160吨红薯淀粉及深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160吨红薯淀粉及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萧县永堌镇许岗子村

建设单位: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永堌镇许岗子村村民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拓睿环境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永堌镇许岗子村村民委员会拟投资900万元在萧县永堌镇许岗子村建设年产160吨红薯淀粉及深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299平方米,利用许岗子村现有空置厂房,购置淀粉生产线1条,粉丝生产线1条,粉皮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可达成年产120吨红薯淀粉、20吨红薯粉丝、20吨粉皮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烘干设备密闭,设置独立的上料间,上料过程密闭。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专用排烟管道;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密封、加强通风、定期除臭。

2、废水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m3/d,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厌氧处理+好氧处理+二沉池)处理后,排入永堌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红薯废渣等直接出售给附近的养殖户作饲料使用,不在厂区内暂存;废编织袋和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5m2)内,定期外售;污泥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厂内生产设备由设备厂家进行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由设备厂家直接运走,不在厂内暂存。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2】343号文件备案(项目代码:2208-341322-04-01-736578)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5062027    0557-506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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