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安徽唐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套环保脱硫系统设备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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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500套环保脱硫系统设备管道项目 |
建设地点: |
萧县经济开发区青峰路66号 |
建设单位: |
安徽唐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拓睿环境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安徽唐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35000万元在萧县经济开发区青峰路66号建设年产500套环保脱硫系统设备管道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3227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综合楼、配电房、门卫室等,购置数控火焰切割机、数控等离子切割机、剪板机、数控折弯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道路及停车场、给排水、变配电、通风、消防、环卫绿化等辅助工程,建设完成后达到年产500套环保脱硫系统设备管道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沟渠。生活污水、冷凝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萧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2、废气 下料切割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涂装产生的颗粒物以及非甲烷总烃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处理,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 硫化产生的颗粒物以及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排放;刷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并入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分装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采购低噪音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常规降噪措施 4、固废 废漆桶、废漆渣、废机油、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外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焊条等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处。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4】292号文件备案(项目代码:2405-341322-04-01-211106) |
听证权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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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5062027 0557-5067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