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安徽泷宇压力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套液化气瓶阀及年检测检验720万只液化气钢瓶压力容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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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套液化气瓶阀及年检测检验720万只液化气钢瓶压力容器项目 |
建设地点: |
萧县经济开发区步云路以北、青峰路以西 |
建设单位: |
安徽泷宇压力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安徽泷宇压力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2600万元在萧县经济开发区步云路以北、青峰路以西建设年产200万套液化气瓶阀及年检测检验720万只液化气钢瓶压力容器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7337平方米,购置阀门组装线、液化气钢瓶装卸机、钢瓶焚烧炉、抛丸除锈机、静电喷涂设备、液化气钢瓶水压测试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万套液化气瓶阀及年检测检验720万只液化气钢瓶压力容器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焚烧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经收集后通过一套高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抛丸除锈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喷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粉尘回收系统收集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印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同经集气罩收集的固化废气一同接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萧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检测废水定期排入萧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 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布置、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 在生产车间内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暂存点面积约为50m2;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设置1座危废仓库,位于厂区内西南侧,建筑面积约30m2,暂存危险废物。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4】563号文件备案(项目代码:2411-341322-04-01-924732) |
听证权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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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5062027 0557-5067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