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萧县县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2019年本)、萧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2019
年本)和萧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19
年本)的通知
萧政发〔202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开展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动态调整,规范政府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是构建“3+2”清单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全省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9〕121号)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年度县级机构改革工作,县政府对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并经2019年12月30日县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新修订的《萧县县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9年本)》、《萧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2019年本)》和《萧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19年本)》予以公布。
《萧县县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9年本)》、《萧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2019年本)》和《萧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19年本)》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和有关部门网站发布,不再印发纸质版。此次清单目录公布后,《萧县县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8年本)》、《萧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2018年本)》和《萧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18年本)》即行废止。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