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萧县区域医疗卫生
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萧政发〔2017〕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萧县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萧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
萧县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目 录
第一章规划背景............................................................1
第一节发展现状............................................................1
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3
第三节面临新形势........................................................3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原则.................................................5
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5
第二节总体目标.............................................................6
第三节总体布局.............................................................8
第三章主要资源总体配置要求....................................10
第一节体系架构............................................................10
第二节床位配置.............................................................10
第三节人才配置.............................................................12
第四节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配置.............................14
第四章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发展.................17
第一节公立医院..............................................................17
第二节社会办医院..........................................................18
第三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
第四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6
第五章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29
一、防治结合...................................................................29
二、分级诊疗...................................................................29
三、中西医并重...............................................................30
四、多元发展...................................................................30
五、医养结合...................................................................31
第六章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32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落实...............................32
二、明确政府主导,鼓励多元投入................................32
三、推动改革创新,加强行业监管................................32
四、加强人才储备,保障发展需要................................33
五、明确实施组织,建立监督机制................................33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现状
萧县位于安徽省最北部,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地处安徽省淮北平原北部,黄淮海平原南端。东和北部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丰县接壤,西与砀山县及河南省永城市毗邻,南同淮北市杜集区、濉溪县交界,东南与宿州市埇桥区相连。截至2015年年底,全县户籍人口138.95万,其中常住人口116.9万,流出人口44.1万。下辖23个乡镇、一个开发区。
一、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增强。
到“十二五”末,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39个。其中,公立二级综合医院2所,二级专科医疗机构2所,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所,社会办医疗机构20所(其中一级综合医院15所、一级专科医院3所、企业医院2所);公共卫生单位4个;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284个;企事业、学校医务室21所;门诊部(诊所)63个。遍及全县城乡的卫生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到“十二五”末,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226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1585人,执业护士1413人,检验、影像、药剂专业等228人,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医疗床位2805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数2.02张。
二、新农合医疗政策稳步实施。
我县2008年起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每年基金支付在90%左右,基金使用运行平稳有序。全面启用“二代身份证”办理新农合结报工作;按病种付费、大病保险工作稳步推进。2009年我县率先启动新农合省外即时结报业务,逐步与安徽省省立医院、江苏省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等29家三级医疗机构签订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协议,简化了新农合报销补偿工作程序,维护了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住院实际补偿比稳中有升,在全省处于靠前位置,新农合的受益面不断扩大,参合农民得到的实惠进一步增强。
三、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顺利推行。
按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及时调整诊查费,执行药品、耗材带量网上集中采购新政策。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权、用人自主权。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患者医药费用明显下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正逐步解决,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制定了《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通过建立逐级转诊制度、拉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医保住院起付线与报销比例,积极参与城市医联体建设等方式,初步形成了分级诊疗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县域医疗服务共体,组建了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核心的县域医共体,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五、民生工程建设全面实施。
“十二五”期间,积极实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大力开展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免费体检达5万多对,婚检率99%,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77075人,发放补助款2312.25万元;为56000名新生儿进行了“两筛”筛查和听力筛查,共筛查出阳性患儿91人,五年来共筛查出4名阳性艾滋病孕妇,23名梅毒孕妇,2600多名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为1600多名表抗阳性产妇所生婴儿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在全市妇幼保健综合目标年度考核中连续五年获得优秀单位称号。
扩大人口基金募集资金规模,共募集人口基金资金944万元,救助近7500个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民生工程全面实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惠民利民。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县卫生事业发展距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城市缺乏优质医疗资源,高水平、高层次的专科医院较少,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服务能力和水平还不适应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新要求;卫生人才缺乏,特别是基层技术骨干缺乏,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急需增加。
第三节 面临新形势
当前我县面临的人口计生形势依然严峻,人们对生命质量、生活质量、生殖保健需求不断提高,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依然尖锐。同时,随着疾病谱的变化、医学模式、人口政策转变以及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十三五”期间,卫生事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重点传染病发病率依然较高,新发传染病时有发生,慢性非传染病也严重威胁人们健康,疾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职业卫生问题日益凸显;卫生监管职责不断加强,特别是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任务更加繁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自然灾害的救灾防病及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也给卫生事业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
卫生事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进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面对机遇和挑战,全县卫生系统在“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在攻坚克难中抢抓机遇,在开拓创新中加快发展,积极推动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健康萧县”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保障人民健康利益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出发点,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增进医患和谐为切入点,以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多元办医为动力,合理布局卫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增进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满足我县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稳步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政府对医疗卫生的责任和投入,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调优结构,系统整合。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调整,盘活存量、发展增量、优化结构、补齐短板、突破瓶颈、协调发展,促进医疗卫生系统合作共享,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高医疗卫生系统的协同性。
改革创新,转变模式。以创新为动力,以打造“健康萧县”为目标,抓住主要矛盾,运用创新思维推动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和医疗模式的转变,积极探索符合医改要求、县情发展、具有萧县特点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模式。
层级分明,信息支撑。充分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地区、类型、层级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定配置标准,分层分类构建覆盖城乡的卫生服务体系。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广普及居民健康卡,推动智慧医疗、信息惠民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二节 总体目标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适应我县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加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居民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融合良好我县医学科技水平、卫生计生服务能力、人民健康水平和主要生命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主要发展指标。
1.健康状况
——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7.7岁;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9/10万;
——婴儿死亡率降至3.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4.5‰。
2.卫生资源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3.87张;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49人;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达到1.86人;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达到2人;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城镇人口100%。
——医护比1:1.25
3.疾病防控
——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8%;
——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60%;
——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分别达到50%和38%;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0%;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达到70%以上;
——农村以乡镇、城市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
4.爱国卫生
——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
5.妇幼卫生
——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
——7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 90%;
——婚前检查率达 99.65%;
——孕产妇 HIV 抗体检测率80%,梅毒检测率达 70%以上。
6.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达到96%以上;
——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420元以上;
——基金支付水平达到58%以上。
7.计划生育
——年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以下;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下。
第三节 总体布局
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各机构按照县、乡镇、村3个层级梯度配置。乡镇及以下机构设置,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县级机构分区域统筹考虑,重点布局。
一、推进分类发展。
我县积极提高整体综合性和专科性医疗服务水平,引导卫生资源向当地倾斜,增强本地卫生资源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优化医疗空间布局。
按照省医疗卫生体系规划要求,我县应具备区域内整体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服务水平,引导卫生资源向薄弱区域和薄弱领域倾斜,增强卫生资源的综合服务能力。我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框架应为:以城区为医疗中心,支持建设1个综合性医疗中心,向全县和周边地区提供紧急救援、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以9个中心卫生院为医疗次中心,通过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满足周边卫生需求;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枢纽和托底,加强服务能力建设,面向辐射区域的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健全区域公共卫生应急基地。
依托县办综合性医院,负责片区范围内紧急医学救援的指导、培训、演练和重大救援工作。依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全县卫生应急演练培训中心,负责承担全县各类卫生应急专业培训演练,指导卫生应急准备工作。
第三章 主要资源总体配置要求
第一节 体系架构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属性不同划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划分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县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站、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第二节 床位配置
一、床位总量和结构。
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3.87张,床位配置总数5615张。公立医院床位数占总量不超过55%,社会办医院床位数占总量达到2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总量达到20%以上。
二、医院建设标准。
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64号),综合医院床均占用建筑面积指标为80-90平方米,床均用地面积指标为109-117平方米。按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97号),中医医院床均占用建筑面积为69-87平方米。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预防保健、科研教学、大型设备等单列项目以及停车设施等用地面积、占用建筑面积按规定另行配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床均用地面积和占用建筑面积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原则上应与该机构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相适应。
三、床位配置。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控制床位的过快增长,科学合理设置本区域不同层级公立医疗机构。2020年末,我县规划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3.87张,床位总数5615张。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2.7张,医院床位总数3920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17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1695张。医院床位中,每千常住人口县办医院床位数1.52张(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床位)、社会办医院床位数达到1.19张。目前,萧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中医院床位数偏少,至2020年重点扩大医院床位数,适当控制社会办医数量和规模,提升社会办医水平。
萧县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床位数汇总表
类别 |
现状2015年 |
规划2020年 |
|||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 |
床位总数 |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 |
床位总数 |
||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2.02 |
2805 |
3.87(145万) |
5615 |
|
医院床位数 |
1.3 |
1800 |
2.7 |
3920 |
|
|
县办医院床位数 |
0.77 |
1070 |
1.52 |
2200 |
社会办医院床位数 |
0.53 |
730 |
1.19 |
1720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0.72 |
1005 |
1.17 |
1695 |
第三节 人才配置
到2020年,全县人才规模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医务人员合理流动,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
一、卫生人员总量及结构调整。
到2020年,全县卫生技术人员约5852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49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达到1.86人,医护比达到1:1.25。“十三五”期间,应大量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执业医师数量,重点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的执业医师数量。全县护士数量严重不足,特别是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需大力增加护士数量。
萧县卫生人员配置规划
2015年 |
2020年 |
||
每千常住人口护士数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每千常住人口护士数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1.02 |
1.14 |
1.86 |
1.49 |
二、医院人力资源配置。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进一步落实医院护士配备标准,使医院护士数量与临床工作量相适应。县办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52。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4人,城乡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人。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全面提高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乡镇卫生院人员按每千服务人口1.5人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按每千服务人口1.5人配置,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全县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员达到1204人,以满足工作需要。
1、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数量应当根据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进行配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3、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到2020年,全县精神科医师达到2.9/10万人。
4、急救中心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5、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他卫生机构人员数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
第四节 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配置
一、建立居民健康数据库。
全县建立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用”、健康信息资源统一融合,居民健康卡发放率达到100%;建立人口全覆盖、生命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全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机制,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实现100%,深化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支撑业务集成、跨部门协同、社会服务和科学决策;发展个性化医疗服务,创新智能医疗业态和运行模式,实现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的一体化。80%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达到安徽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建成上联省、市,对下覆盖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全县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积极探索网上医疗等新型信息化医疗服务新业态。
二、整合全县医疗资源。
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核心理念,利用远程医疗、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创新的技术,整合我县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居民就医方式和就医体验,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强化卫生管理的能力,促进卫生资源、效率及服务三方面提升。
按照“统一标准、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网络互联、分步实施、安全保密”的原则,在整合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之上,不断巩固和完善新农合、HIS系统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功能。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远程医学服务,在县级医院建立心电、生化、影像中心。
三、建立健康服务平台。
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推广医院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医院运营的动态监管和实时监测。
“十三五”期末,全面建成上下互联互通的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基础上,实现以县人民医院为中心的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医疗教育等远程医疗服务。利用卫生健康大数据服务,实现医疗收入总量调控、医疗两费分析、病种收入调控、卫生资源分析与预测等应用。构建以智能便民、惠民服务于一体的健康服务。打造县人民医院成为智慧医院标杆,开展自助医疗服务,利用云数据中心建立全县移动健康服务信息平台,通过智能终端应用载体建设以居民健康为核心的全县域移动健康服务,实现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线预约、在线支付、报告查询、评价服务、健康管理等便民服务。
四、提升医疗设备配置。
医疗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医院的不同功能、专科特长和所承担医疗保健任务,按照基本医疗装备配置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标准执行。到2020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标准基本品目的设备,80%装备配置标准推荐品目的设备。设备配置标准以大型医用设备为重点,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许可证管理制度,通过严格审批手续和降低收费标准等手段调控医用设备配置总量,国产设备所占比重达到配置总数的40%,实现设备配置与机构功能定位相匹配。所配置的设备必须能够充分发挥效用,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分为甲类和乙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配置规划实行有效管理。
第四章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发展
医疗卫生机构包含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三大类。其中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专科医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社区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含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机构。
第一节 公立医院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县规划公立医院(县办医院)3家。
一、功能定位。
县办医院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要求。
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个别县区可增加专科医院。
三、床位配置要求。
以县域常住人口规模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县域内经济、社会、卫生等方面的实际状况,考虑各地差异,合理配置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县办综合性医院新增后的单体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
四、机构布局。
我县县办医院共设置3家,其中综合医院1家,中医类医院1家,专科医院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