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发〔2016〕20号)和宿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宿司明电〔2019〕2号)要求,县政府对2009年机构改革以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全面清理。现将保留、废止和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因机构改革需要,现将保留的规范性文件作如下说明:涉及改革机构名称变更的,统一由改革后新名称的单位行使职能承担职责;涉及机构合并、职能划转的,统一由合并后、划入的新单位行使职能承担职责。
附件:1.保留的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71件)
2.废止的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8件)
3.拟修订的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件)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