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职能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破产审判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64号)精神,县政府商县法院决定建立破产审判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破产工作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郑彪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蓓蓓同志、县法院副院长祖承逖同志任副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国资委)、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市公积金中心萧县管理部、县税务局、人行萧县支行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县政府办公室营商办赵婷婷、县法院民二庭庭长杨晓军为联络员。
二、协调小组要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企业破产审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审判工作中启动资金不足、资产处置难、维稳压力大等重要问题,为规范有序推进破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