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利用农村闲置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空心村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
2016年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任务去年已经下达,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17年计划分配任务2200亩,必须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且每个空心村治理项目区面积不得小于20亩。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按时通过验收。县下达任务的18个乡镇要在2017年4月25日前至少选取一个村,作为整村推进空心村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的试点村,并上报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项目的选址和实施的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于每月20日向县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报告。鼓励龙城镇、白土镇、庄里乡、官桥镇、永堌镇等5个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空心村治理。县直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相关服务。原则上,乡镇政府提出的协助办理事项,要在一周内办结。县美丽办负责做好美丽乡村规划的审核和项目督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空心村选址审核、增减挂指标申请、复垦规划编制、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及增减挂项目编制报批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安置房和美丽乡村配套公共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县规划局要参与审查安置房和美丽乡村配套公共项目的规划工作;县监察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督、违规违纪行为查处。
二、尊重群众意愿,依法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空心村治理工作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安置补偿登记工作要在实施前全部完成,对群众工作没有做好,部分群众尚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应暂缓实施拆迁。要统一安置补偿标准,严格按照萧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收时地面房屋和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安置补偿协议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安置用房应统一规划设计,既可以村民自建,也可以经村民同意后,由村委会统一招标建设、分配,严禁采取任何形式搞小产权房开发或交开发商建成后出售给村民。
三、加强资金整合,统筹推进,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要加大水、电、路、教育设施等各类政府投资项目整合力度,把财政资金向空心村治理倾斜。要把空心村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本着奖励节约用地的原则,对空心村整村或大部分范围进行拆迁安置建设美丽乡村的,在通过美丽乡村各项验收后,对结余出的耕地,除享受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工作的意见》(萧政秘〔2015〕49号)规定资金政策支持外,县财政再给予每亩6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用于拆迁安置补偿和公共设施建设。
四、加强领导,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县政府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名单附后),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建立督查调度工作机制,每2周督查通报一次,每月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县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观摩调度。将空心村治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指标,列入全县工作任务调度会考核内容,对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其主要负责人在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实行工作任务保证金制度,乡镇主要负责人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工作的意见》(萧政秘〔2015〕49号文件)文件规定标准缴纳,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每人缴纳2万元,2017年4月30号前统一缴至县财政局。年终考核没有完成任务的,扣罚保证金;完成任务的,双倍返还。对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每超额完成50亩,累计增加给予乡镇主要负责人所交工作任务保证金40%、60%、80%、直至100%的奖励。实行新增耕地工作任务奖金和增减挂工作任务奖金挂钩。没有完成增减挂工作任务的乡镇,其新增耕地工作任务奖金按增减挂工作任务完成比例兑现。
空心村治理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涉及资金巨大,任务繁重,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政策,严明工作纪律。县国土资源局、美丽办、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能,加强对项目的服务和监督。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压实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工作不认真,拖延懈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萧县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7年空心村治理任务分配表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
萧县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武 戈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孙 洲 县政府副县长
胡永乐 县政府副县长
曹 红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张颂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浩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目标考核办主任
李 韧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岩 县监察局局长
刘 杰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胡 滨 县规划局局长
赵兴亮 县美丽办主任
杨公文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李韧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浩、杨公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2017年空心村治理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
序号 |
乡镇名称 |
任务数 |
1 |
刘套镇 |
70 |
2 |
圣泉乡 |
130 |
3 |
杨楼镇 |
300 |
4 |
黄口镇 |
120 |
5 |
新庄镇 |
140 |
6 |
石林乡 |
60 |
7 |
祖楼镇 |
110 |
8 |
赵庄镇 |
120 |
9 |
青龙镇 |
70 |
10 |
马井镇 |
140 |
11 |
孙圩子乡 |
100 |
12 |
王寨镇 |
140 |
13 |
闫集镇 |
100 |
14 |
张庄寨镇 |
130 |
15 |
杜楼镇 |
130 |
16 |
酒店乡 |
110 |
17 |
丁里镇 |
100 |
18 |
大屯镇 |
130 |
合 计 |
|
2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