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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8-02 15:24 信息来源:萧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继刚 阅读人次: 字体:   ]

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

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力保重点支出十条措施的通知

 

萧政办秘〔20211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723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

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决策部署,带头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增强财政保重点支出能力,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措施。

一、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2021年县直各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按5%的比例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平均压减5%以上。

二、进一步压缩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宣传费、“三公经费”等支出。大力精简会议,控制会议规模,积极采用视频、网络等新型方式开会,努力节约开支;创新培训方式,未经审批不得在县外举办培训活动,不得开支与培训无关的费用;从严控制差旅人数和天数;严控专版专栏宣传费用;进一步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暂缓更新一般公务用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三、进一步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对于县级安排的各项资金,当年未使用的一律收回,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相应扣减项目资金预算;上级专项资金当年结余及结转2年内未使用的全部收回,由县政府统筹安排。

四、进一步加强津补贴管理。严禁超出国家明确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工资津贴、新设或提高标准发放奖励性津贴和改革性补贴、自设项目或提高标准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

五、严控运行成本。除防疫救灾、重大科技创新等项目外,从严管控设备购置;办公设备不受报废年限限制,尚能使用的不得更新;除必要的危房维修外,未开工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改造、装修项目一律暂缓实施;严控文件印刷、资料汇编等支出;规范报刊征订支出,不得征订与工作无关的刊物;严控办公耗材管理,倡导无纸化办公;杜绝常流水、常明灯,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及时关闭电脑、办公设备电源。

六、严格社会化管理。加强编外人员管理,未经机构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核定,不得自行增加编外人员,列支相应人员支出。应当由部门履职的事项,一律不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需政府购买服务的,需经县政府审批。

七、严控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未经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并落实预算资金的一律不得开工,从 20217月起,原则上暂停实施财政拨款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确需实施的,报县政府审批后,交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备案,待落实资金后实施。除“十四五”规划等重大规划和课题外,严格控制一般规划编制及调研课题经费。

八、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对原预算单位已设立专项资金超过3年的全部评估清理,超过5年的视同新设项目,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对绩效不高或无设立必要的专项资金,一律压减或取消。对民生政策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施,不得违规擅自出台政策,及时清理过度保障政策。

九、严控预算追加。单位新增项目支出原则上由部门在预算内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停止预算以外的公用经费审批追加。在年度执行中严控新出台财政支出政策,除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疫情防控、应急救灾外,原则上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

十、严禁新增政府债务。强化政府隐性债务监管,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严禁未经批准及无明确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建设。



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十条措施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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