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局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立食品药品领域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为加强食品药品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相关股室、直属机构负责人为组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是明确工作制度。完善信息采集、审核、保密审查、及时公开等各项流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有关要求,细化分解食品药品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目标任务,推动本单位认真落实公开职责。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务信息公开原则,深入推进食品药品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公示内容全面、名称规范,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截止目前,我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82条,其中行政审批栏目100条,监督检查栏目264条,行政处罚栏目84条,公共服务栏目134条。
二、意见建议
新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系统运行时间短,导出的统计数据与政务公开所需数据有很大偏差,建议能对该系统进行进一步完善升级,减少基层工作量。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范围、形式仍存在不足,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事项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明确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市场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确保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信息准确、全面公开。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