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按照《关于开展优化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320号)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优化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萧县乡镇权责清单》、《萧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及事项运行流程图已经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公布清单,优化政务服务
县委编办负责将全县乡镇权责清单、配合事项清单目录及事项运行流程图在县政府网站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栏目公布;各乡镇要及时在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本乡镇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推进两个清单中依申请类事项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便捷度,方便群众网上和线下办理。
二、明晰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到位
《萧县乡镇权责清单》事项的责任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职能部门承担配合责任;《萧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事项的责任主体是县级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承担配合责任。相关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按照清单职责分工及事项运行流程图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对未按两个清单履行主体责任或配合责任,以及履行主体责任或配合责任不到位发生问责情形的,将对照清单有关内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区分责任,依法依纪依规问责。
三、规范调整程序,强化动态管理
《萧县乡镇权责清单》要严格按照《萧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萧编〔2020〕143号)要求,实行清单动态调整。《萧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事项增减及内容需要调整的,县级职能部门或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县委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初审,报市委编办审核同意,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程序后,报县政府领导审签以县政府文件公布实施。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萧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之外的事项以“属地管理”之名交由乡镇办理。确需交由乡镇办理的临时性、阶段性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按上述程序批准后实施。
《萧县乡镇权责清单(2022年本)》公布后,原《萧县乡镇权责清单(2021年本)》即行废止。
附件1:萧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指导目录
附件2:萧县乡镇权责清单工作运行流程图
附件3:萧县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
附件4:萧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工作运行流程图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