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调整(两规一致性处理)
《萧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现行《总规》”)于2012年编制完成,并于2012年2月9日由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现行《总规》期限为近期2011年﹣2015年,远期2016-2030年。
本次两规一致性处理基于现行《总规》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方案,并整合《萧县风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萧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萧县东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萧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及近期已编制其他地块控规和现状建设情况,修正规划底图(以下称现行“城规”),加强两规一致性处理合理性与可实施性,进而保障近期建设项目有序落实。
处理范围及面积:现行《总规》确定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54.5平方公里,处理范围为14.55平方公里。其中,凤山新区用地处理面积453.69公顷,萧县老城区用地处理面积418.76公顷,萧县经济开发区用地处理面积538.86公顷,食品工业园用地处理面积43.57公顷;调入、调出面积均为727.44公顷,一致性处理后保持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