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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2022年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2-06-06 13:25 信息来源:萧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县政务公开办 阅读人次: 字体:   ]

解读单位:萧县公安局

 

一、背景和依据

1、背景:为加强犬类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打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县公安局牵头制定了《萧县2022年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以“管理规范、监管到位”为指导,以“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坚持“广泛宣传、劝导教育、限期改正、打击处罚”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犬类免疫、犬类扰民、恶犬伤人、违规遛犬、粪溺遗弃、无证经营”等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广大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广大居民和养犬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坚持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的原则,在省文件的大框架下,起草了我县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坚持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则,实施方案形成草稿后,分两步征求意见,325-26日,征求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城东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城郊派出所、圣泉派出所、丁里派出所等单位的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进一步对方案修改完善;33041日,对城管局等县直相关单位以及龙城镇、圣泉镇、丁里镇政府再征求意见,并结合提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再修改完善。三是在文件办理过程中,县公安局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支持,顺利完成了办文程序,经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主要工作任务

公安机关负责犬类登记、制证、发放工作,办理养犬扰民、犬只伤人等警情处置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违法养犬行为,严厉打击涉犬违法犯罪行为,对各成员单位开展的犬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捕杀辖区内狂犬、流浪犬和无主犬,收容救助犬只。

相关乡镇政府依托村委会、社区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对负责辖区内养犬人所养犬只进行摸排汇总,广泛宣传文明规范养犬和狂犬病预防知识等内容,组建专业队伍,做好辖区内流浪犬、无主犬查扣、抓捕、移送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推进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依法、文明和科学养犬,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大力营造党委政府倡导、社会积极响应、居民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城管局建设或协调确定犬类收容场所,在公共场所内设置“犬只禁入”标识,清查劝导公共场所不按规定行为,监督管理和志愿劝导,查处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交易犬只行为,对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犬类粪便及时清除。

农业农村局监督指导犬只免疫和疫犬、犬尸无公害化处理,对宠物诊疗行业进行有效监管,对大型犬、烈性犬鉴定工作,指导各单位落实定点免疫点公示、定期开展犬类的预防接种、发放免疫合格证、依法开展犬只产地检疫工作,依法查处不按规定为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等违规养犬行为。

市场监管局对犬只交易市场、犬只养殖场、宠物医院、宠物用品商店等经营单位加强排查、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县卫健委强化犬伤门诊规范化建设,按相关规定做好犬伤处置、登记报告、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对各犬伤门诊医务人员专业技能、犬伤患者登记报告、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和病人的诊治情况等进行考核检查,以及狂犬病疫情的预防监控管理等工作。

交通局、教体局、住建局负责劝阻群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行为,教育师生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加强物业小区文明养犬宣传、推动等工作。

五、创新举措

采取集中宣传、邀请新闻媒体报道、张贴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文明养犬宣传,做到进家入户,人人皆知,引导养犬人依法、科学、文明、健康养犬,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视情况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查处,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不文明养犬和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2022年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压实部门工作责任,明确了职责部门在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的职责,各部门及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县文明办和县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七、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办法》不理解之处,可咨询萧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刘超,咨询电话:0557-501381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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