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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0-21 09:41 信息来源:萧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县政务公开办 阅读人次: 字体:   ]

 萧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的通知

萧政秘〔2020〕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划定与核对安徽省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函》(皖文旅函2020 69)要求,现划定我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寨遗址和中共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淮海战役总前委和华东野战军指挥部旧址)、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欧盘窑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划定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坚决制止一切破坏文物的行为。在划定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设计方案要履行报批手续,且设计方案不得影响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凡在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等

项目,必须经国家级、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才能动工。

 

附件: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萧县人民政府 

    20201021

 

附件

 

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金寨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为基点东、西各350米,南、北各2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北各200米。

二、中共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淮海战役总前委会议和华东野战军指挥部旧址)

保护范围:杨家台子东边线向东4米,西边线向西4米,南边线向南9米,北边线向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70米,向西60米,向南90米,向北60米。

三、欧盘窑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为基点东、西、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各50米、北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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