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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萧县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11-08 09:39 信息来源:萧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县政务公开办 阅读人次: 字体:   ]

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众参与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水平,现将《萧县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广大网友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2月7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萧县人民政府A栋1321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萧县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反馈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xxzwgk@163.com,请在邮件上注明“萧县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反馈意见”。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宿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县分局  联系电话:0557-5022438

 

萧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

2022年11月8日



萧县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市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

二、划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65日);

3)《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11日实施);

4)《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5)《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号);

6)《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7)《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环办大气函〔2021497号);

8)《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84号);

9)《萧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

三、各类标准适用区域解释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四、城区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是根据获取的近期城市最新的总体布局规划,结合遥感影像的解译成果,利用卫星影像现势性好的优势和特点,统筹兼顾,预测和预留城市近期发展空间,涵盖城区规划区范围。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见下表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编号

地理边界范围

面积(公顷)

0类区

萧县现状及规划范围内无康复疗养区等的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估暂不划0类区。

1类区

1-1

龙山路-交通西路-运输中路-龙凤大道

161.53

1083.14

1-2

顺河路-龙凤大道-淮海东路

258.13

1-3

S302-岱湖路-S302-发展大道-龙腾大道

113.7

1-4

岱河路-滨湖路-龙腾大道-发展大道

166.12

1-5

岱湖路-滨湖路-岱河路-发展大道

136.69

1-6

S302-滨湖路-岱湖路

128.3

1-7

岱湖路-陈沟路-岱河路-滨湖路

118.67

2类区

2-1

纬一路-经六路-纬八路-交通东路

151.95

3554.84

2-2

交通东路-经一路-纬八路-规划路

129.72

2-3

交通东路-经一路-纬六路-规划路

167.23

2-4

交通东路-小康东路-东环路-徐宿淮铁路

119.76

2-5

交通东路-无名路-徐宿淮铁路

146.36

2-6

世纪大道-中山南路-南环路-龙山路

165.46

2-7

交通西路-龙山路-世纪大道

67.77

2-8

中山路-世纪大道-交通西路-龙山路

82.01

2-9

中山北路-交通西路-龙山路-龙凤大道

84.68

2-10

S302-规划路

124.19

2-11

龙腾大道-发展大道-S302-顺河路

553.42

2-12

规划路-发展大道-S302

130.05

2-13

龙腾大道-发展大道-规划路-S302

107.65

2-14

S238-S302-萧管路-规划路

138.98

2-15

S302-G311-岱湖路-滨湖路

223.44

2-16

滨湖路-岱河路-陈沟路-G311-虎山路

282.58

2-17

G311-规划路

192.1

2-18

虎山北路-G311-中山北路

151.09

2-19

G311-世纪大道-中山南路-G311

195.83

2-20

G311-教育路-世纪大道-S202

96.31

2-21

G311-规划路-S202-教育路

244.26

3类区

3-1

交通东路-水系-连霍高速

123.16

916.18

3-2

交通东路-水系-经六路

102.27

3-3

经四路-经二路-规划路

147.71

3-4

锦绣大道-交通中路-南四路

59.92

3-5

交通中路-北一路

69.28

3-6

S302-交通东路

107.82

3-7

G311-规划路

122.13

3-8

G311-规划路

63.6

3-9

G311-规划路

120.63

4a类区

/

1、公路长度136311m

a)相邻区域为l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

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

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m

2、汽车站场占地面积为2.41hm2

/

/

4b类区

/

1、铁路长度4743m

a)相邻区域为l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

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

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m

2、高铁站场占地面积为8.90hm2

/

/

发展备用地

48.06

48.06

合计

5602.56

五、附则

本功能区划分由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



起草说明

 

一、规划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法》、《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 ( 发〔2010144 ) 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 工作的通知》  (环办大气函〔20171709 ) ,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 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2021 10 25 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 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环办大气函〔2021497 ) ,要求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做好区划工作。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萧县城市建设也不断向前迈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大改善,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常住人口规模增长较快,建成了一批 居住小区、城市广场和街头绿地等。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声环境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萧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由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组织声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划分编制技术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通过收集、整理萧县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噪声防治措施等资料,对萧县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并编制《萧县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适应萧县环境管理需要,科学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需对萧县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提高环境噪声管理水平,实现声环境分区管理、分类指导、引导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为持续改善萧县声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创造宁静和谐的声环境提供坚实基础。声环境质量的提升,对营造稳定和谐的人居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相处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划分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合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美好宿州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三、起草过程

120225月,接受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开展方案编制前期工作;

220225月,赴各部门收集相关资料;

320228月,完成初稿编制,进入公司内审程序审核;

4202210月,提交送审稿,提请组织专家和各部门的技术评审;

5202210月,开展专家技术评审会;

6202211月,根据技术评审意见完成方案修改调整,提交最终报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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