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单位:萧县应急管理局
问:此次编修《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修订《预案》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局安排部署。重新修订预案,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做好我县水旱灾害风险,高效有序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全面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问: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预案适用于萧县境内(以及周边县市发生对我县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生的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问:什么是洪涝灾害?
答:洪涝灾害包含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损毁等次生衍生灾害。
问:发生洪涝、干旱灾险情信息怎么报送?
答:灾险情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应及时核实灾险情,向县防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县防办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办。
问:洪水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分为四个等级,为一般洪水、较大洪水、大洪水、特大洪水。
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如有对《应急预案》存疑之处,可咨询萧县应急管理局。咨询电话:0557-379101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