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单位: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问:2024年6月12日,萧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萧县建设质量强县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请问此次修订后的《奖励办法》出台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巩固质量强县建设,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质量强县、品牌强县、知识产权强县、标准化战略、质量强基等五大质量提升战略,以萧县原有的《萧县品牌战略奖励办法》为基础,参照宿州市出台的《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惠企政策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借鉴宿州市埇桥区已出台的《宿州市埇桥区建设质量强区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立足于全面服务、大力推进萧县企业高质量发展,修订本办法。
问:《奖励办法》修订的意义是什么?
答:萧县荣获2021年安徽省“质量强县”称号,为进一步巩固质量强县建设,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了《奖励办法》。《奖励办法》围绕质量强县、品牌强县、知识产权强县、标准化战略、质量强基等五大质量提升战略,全面提升质量品牌、标准化、检验检测、管理体系认证、绿色产品认证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助推我县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问:修订后的《奖励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修订后《奖励办法》分为总则、质量奖励、品牌奖励、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计量、检验检测、缺陷产品召回、附则共9章20条,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加大质量奖励、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积极创建皖美品牌、食安安徽品牌示范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等具体内容,每条具体内容都做了细化,明确了奖补标准,对政策进行了针对性调整和完善。
问:修订后的《奖励办法》新增了哪些内容?
答:一是第二条增加“对新获中国质量奖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宿州市政府质量奖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获萧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是第三条新增“对新获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组织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是第四条新增“对新获“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基地(园区)、食品安全小镇(餐饮安全街区)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是第十一条新增“对首次获得有机产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和高端服务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绿色产品(包括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修订后的《奖励办法》调整了哪些内容?
答:一是《萧县品牌战略奖励办法》更名为《萧县建设质量强县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二是第三条“对新获批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并有效运用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金额由原来的4万元调整至10万元。
三是第十四条“消费品生产企业主动履行召回义务,对主动实施召回、并在省级以上召回网站发布公告的且经营困难有可能因产品召回而倒闭的企业,经县市场监管局核实确认后,给予企业召回经费10%的一次性资金补助(每家企业上限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由原来不超过10万元降至3万元。
问:符合《奖励办法》企业或者个人如何申报奖励,申报要求有哪些?
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企业或组织,及时和相关业务股室联系,按相关业务股室材料要求(知识产权类项目咨询电话为0557-3218857;质量品牌类、认证类项项咨询电话为0557-5063948;标准、计量类项目咨询电话为0557-5063948;食品品牌类项目咨询电话为0557-5789110。),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当年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县市场监管局审核认定,经县市场监管局认定无误的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兑现,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入单位账户。
问:符合《奖励办法》企业或者个人在申报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企业或者个人必须当年及时申请,当年不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逾期将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如有对《奖励办法》存疑之处,可咨询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认证监管股。咨询电话:0557-506394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