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鼓励退役军人和加大对军创企业的扶持力度问题。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77号),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促进退役军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必要举措,是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创新能力,培育壮大退役军人市场主体,带动更多就业。1.创办企业金融支持。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组织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军创企业百家行”活动,并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提供融资支持。拥军贷银行推出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自主就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退役军士,为其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金5万元。2.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徽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3.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4.为退役士兵创业平台搭建。利用每年退伍季,邀请创业导师,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风险提示、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践指导等创业培训。积极推荐优质企业参加省、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展交会等活动。
二、提高退役军人的待遇和福利水平问题。1.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1〕2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交通医疗养老领域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宿退役军人发〔2023〕10号)文件精神,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萧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升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充分体现我县对退役军人崇高敬意和关心关爱,增强全社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拥军优属氛围,县文旅局联合皇藏峪景区现已推出退役军人持优待证可在我县域皇藏峪景区享受免门票优待政策。2.为贯彻落实国家对退役军人的优待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交通医疗养老领域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宿退役军人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持“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退役军人仅限免费乘坐城区公交,城乡公交不予免乘。因萧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执行低票价、特殊群体免费乘车、经营冷僻线路及保障重大活动等原因,当前萧县城乡公交公司亏损非常严重,已经在尽力确保公交正常运转。如实施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城乡公交政策,会加大公司运营成需要县财政给予补贴。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县财政资金紧张,不能予以拨付。
为给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县交通运输局将安排萧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为持有“退役军人优待证”群体定制专属的公交语音播报,届时退役军人乘坐城区公交车由出示“退役军人优待证”乘车调整为刷卡公交语音播报,努力提升退役军人幸福感和荣誉感,营造社会尊崇军人、关爱军人的良好氛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5020013
负责人:李静
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