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
萧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20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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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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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务收费 |
一、车辆通行费 |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
高速公路:1.客车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元/车公里):1类车0.45,2类车0.8,3类车1.1,4类车1.3;2.货车收费标准(元/公里):第1类车0.45,第2类车0.9,第3类车1.35,第4类车1.70,第5类车1.85,第6类车2.20,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货车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按1.1倍系数确定收费标准;10轴及以上货车收费标准按10轴货车标准执行;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皖交路〔2019〕144号、皖交路〔2020〕162号、皖交路〔2023〕201号、皖交路〔2025〕65号 |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省财政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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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30-60分钟免费,超过免费时间段的按时间段不等的标准收费,具体标准见定价文件。 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停放,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免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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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价格规〔2025〕1号;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产业〔2022〕391号;萧价管〔2017〕42号、萧发改价格〔2019〕9号、萧发改价格〔2021〕1号;萧发改价格〔2022〕10号;萧发改价格〔2024〕4号;萧发改价格〔20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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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的市、 |
城市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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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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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
(一)拖车费 |
1类车:400元/车/次;2类车:500元/车/次;3类车:550元/车/次;4类车:600元/车/次;5类车:700元/车/次;6类车:700元/车/次。 |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皖发改价费函〔2019〕50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皖交路〔2025〕152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对故障车辆和事故车辆免收拖车费、吊车作业费。其中,故障车辆免费搬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或服务区,事故车辆免费拖移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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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吊车费 |
1类车:800元/车/次;2类车:900元/车/次;3类车:1200元/车/次;4类车:1400元/车/次;5类车:1700元/车/次;6类车:1700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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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
运费收入的5%~10%,具体收费标准见市、县相关文件。 |
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价格规〔2025〕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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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的市、 |
交通运输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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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
0.5~1.8元/人·次,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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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五、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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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终端省辖市每月每卡24元,县(市)每月每卡23元;副终端每月每卡均为3元。 |
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价格〔2025〕1号;省物价局皖价服〔2011〕212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广电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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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六、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 |
1. 产权交易手续费: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额的2‰;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成交的,1000万及以下按4%收取,1000~5000万部分按3%收取5000~10000万部分按2%收取,10000~50000万部分按1.2%收取,50000万以上按0.25%收取。 |
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价费〔2021〕240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皖发改价费〔2022〕127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国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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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证服务收费 |
(一)证明文件书类公证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皖发改价费〔2024〕661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
司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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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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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 皖价服〔2016〕138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
司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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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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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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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住房物业管理费 |
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
0.3~1.2元/平方米·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市、县相关文件。 |
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价格〔2025〕1号;市发展改革委、市房管局宿发改价格〔2018〕183号 |
授权市、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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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危险废物处置费 |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
150~1200元/月或2.5元/日·床不等的标准收费。具体标准见设区市定价文件。 |
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价格〔2025〕1号;市发展改革委宿发改价格[2025]53号 |
授权市人民政府 |
生态环境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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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
1.5~4.4元/公斤,具体收费标准见设区市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