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锦屏街道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已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萧县锦屏街道工作委员会
萧县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4日
锦屏街道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街道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宿州市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萧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禁烧工作部署,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促进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发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4年禁烧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辖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反弹,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4年午季禁烧(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禁烧(9月20日至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等引起环境污染。午、秋两季禁烧工作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发动阶段。午季:5月20日至5月24日(秋季:9月20至9月24日),各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提前谋划,制定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要整合力量,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形式、多途径的秸秆禁烧宣传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午季:5月25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25日至10月31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集中力量将秸秆禁烧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秸秆禁烧包保、巡查频次和力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三)考核验收阶段。午季:7月1日至7月20日(秋季: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组织验收组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移动终端、网络等媒体资源,采取悬挂张贴条幅、墙报、宣传册、手机短信、微信、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多层次、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把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各村(社区)可采用与农户签订《拒绝露天焚烧秸秆承诺书》、引导村民自发制定村规民约等形式,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管理,同时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街道宣传工作者要深入秸秆禁烧工作一线,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事例,确保宣传不漏死角、不留盲点。
(二)实施包保责任制。秸秆禁烧期间,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工作,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工作包保制度,形成街道班子成员包村(社区),街道、村(社区)组干部包户包地块、党员联户的立体包保网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网格化管理要求。禁烧期间,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包保人员要全天候在岗在位,昼夜值守,深入田间地头巡查。重点做到“六个盯紧”:一是盯紧重点人群,二是盯紧重点地块,三是盯紧重点村组,四是盯紧作业农机,五是盯紧秸秆离田清运,六是盯紧第一把火。
按照要求,各包保人员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根据实际包保天数,对街道包保人员,参照县综禁方案,给予生活、交通补助。补助天数午季(秋季)不超过37天。
(三)严格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和经费“四落实”,形成“街道督查考核、村(社区)全面负责”的禁烧工作机制。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联系村(社区)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禁烧工作具体负责。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禁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实行保证金制度。午、秋两季,村(社区)按照主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缴纳保证金。午季5月25日(秋季9月25日)前,缴纳至街道财政账户,对缴纳不及时、不到位的给予通报。
(五)严控抛洒和乱丢秸秆。各村(社区)要合理设置秸秆堆放点,安排专人,加强宣传引导,严禁向田间地头、坟头、沟渠河道、林地路边等场所堆放、丢弃和抛洒农作物秸秆,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抛洒和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行为。各级包保人员要积极督促引导农户离田、清理和转运秸秆。各禁烧工作组、巡查组要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离田、清理和转运工作的检查,发现乱堆乱放秸秆行为要给予通报,并责令所在村(社区)及时清理,确保不出现抛洒和乱丢、乱堆秸秆现象。
(六)强化禁烧常态化管理。各村(社区)要坚持午、秋两季秸秆禁烧集中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大非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管控力度,强化禁烧监管工作。午、秋两季农作物收种结束后,按照监管网格化要求,各村(社区)要依法开展日常禁烧的巡查和监管工作,严禁出现焚烧现象。各村(社区)要确定专人负责,落实保障措施,具体负责本村(社区)日常禁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步入制度化、法制化和常态化管理轨道。
(七)强化应急处置。要积极做好今年午、秋禁烧期间的天气研判,分析持续性晴热、大风等极端天气发展态势,提前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各村(社区)要成立应急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组建多个应急队伍,配足必要的灭火器械等应急设备,随时调度、处置辖区内突发秸秆焚烧问题。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禁烧执勤点,严防各类火源进入收割现场,配足配齐灭火器具,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通过监控点、蓝天卫士、流动哨、包保到户、到地块等方式,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5-10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处置措施。秸秆收储企业和临时堆放点要做好消防设施建设,认真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和隐患排查,设立专职消防岗位、责任到人。
(八)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禁烧期间,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加大对秸秆禁烧巡查力度,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的全天候监督作用,做好人员值守,及时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处置。街道成立9个秸秆禁烧工作组,负责辖区综禁工作,落实好街道综禁方案,确保“零火点”且秸秆离田不低于90%;2个秸秆禁烧督查组,督查党员干部在岗在位状态及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1个秸秆禁烧巡查组,负责巡查各村(社区)综禁工作组织领导、禁烧宣传、保证金缴纳、物资储备、秸秆储存点安全、限茬离田、焚烧调查和各级包保人员、禁烧点值守人员24小时值守等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报送督查组和综禁办公室;1个应急组,负责火情应急处置,配足必要的灭火器械等应急设备,随时调度。对擅自离岗、脱岗,不按规定参与禁烧工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火点或其它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处分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县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九)严格考核奖惩。午、秋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街道综禁办公室将组织考核验收,并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考核奖惩。
1、重奖成绩突出者。对实现“零火点”的村(社区),双倍返还禁烧保证金,并对联系该村(社区)的街道干部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给予发放补助。
2、严办恶意焚烧行为。派出所要与各村(社区)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从严从重从快加大打击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的,责令其立即灭火,按故意纵火给予拘留并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经济处罚,对恶意纵火的,依法从重惩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派出所负责人秸秆禁烧期间,要坚持在岗在位,积极履职尽责,凡因对恶意纵火行为打击不力、不能及时破案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机手不按限茬规定作业的,及时督促提醒,立即整改,不得在辖区作业;对不办理作业证、不与街道签订协议的责令停止作业;收割机手严禁携带打火机等火源和香烟进地,严禁所有人员在田间地头抽烟,发现一起罚款50-100元,党员干部如有违反规定的将进行重罚,处以200-500元不等罚款。
3、严格责任追究。对上级发现的第一把火或火点达到3个以上的村(社区),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对相关包保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在年底综合考评中对该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
对上级督查巡查发现相关措施未落实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或政务处分。
4、实施经济处罚。根据上级督查巡查和卫星火点监测通报情况,对出现火点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所缴纳的禁烧保证金予以全额扣除并重新缴纳,扣除该村(社区)包保人员午(秋)季禁烧补助费用的20%。凡是被新闻媒体、群众举报或网络舆情监测发现的火点,扣除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所缴纳的禁烧保证金的20%,扣除该村(社区)包保人员午(秋)季禁烧补助费用的10%,情节严重的,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街道督查巡查发现街道包保人员不在岗的扣除当事人100元,连续三次扣除当季所有补助,发现村(社区)包保人员不在岗的一次扣50元,连续三次扣除当季绩效工资。街道督查巡查发现一处火点,扣除联系班子成员、包村(社区)干部、单位包保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两委班子相关地块包保责任人各500元,扣完续缴;
巡查组未及时发现、应急组未及时处置导致火点和其他不良影响的,扣除组长500元、队员200元,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理。
(十)严格农机作业和秸秆离田集中堆放管理。各村(社区)要根据农机装备保障水平、种植模式和农机农艺融合程度合理确定收割播种方式,提高农机作业效率;要严格农机作业管理,与农机大户等签订作业协议,确保农机及时到位并按照规定作业;今年午、秋秸秆综合利用以打捆离田为主,离田率不低于90%,达不到要求的,扣除村(社区)禁烧保证金的20%,扣除该村(社区)包保人员禁烧补助500元,视情节轻重追责问责。对于清运离田的地块,要严格采取限茬12厘米以下措施,离田不过夜,离田灭茬,确保不留焚烧隐患;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多管齐下,加强对农机手和农机维修服务组织的教育管理,严格把关,做好机械检修和配备灭火器具的检查工作。下地作业的农业机械要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和灭火工具,未经检修或经检修不符合作业条件及已报废的农机具不得下地作业。
各村(社区)要落实秸秆集中堆放制度,强化秸秆堆储点的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作物秸秆不入村,禁止房前屋后堆放秸秆,各村(社区)要根据需要,合理布设秸秆集中收储和临时堆放点,整洁有序堆放离田秸秆。农作物秸秆临时堆放场地和收储点要选择地势较高、交通便利、远离村庄、远离高压线、有充足的消防水源的村外场地;要设置警示牌,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安排专人严加看管,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对堆放点作业的机械要严格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切实做好堆储秸秆场地的防火、防雨和防渗措施,杜绝因秸秆受潮沤发造成其它环境污染,严禁在田间、地头、坟头、铁路沿线、河流沟渠两岸及市县乡际周边等处堆放秸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秸秆禁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
全面禁烧时段,各村(社区)每天下午3点前上报工作动态至街道综禁指挥部办公室。
(二)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一是大力推进秸秆离田,凡适宜农机作业地块,将秸秆打捆清运至集中堆放场。二是严格限茬措施,确保留茬高度在12cm以下,农机手必须与街道签订限茬作业协议书,加强对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管理,确保农机手落实限茬规定。对留茬高度超过规定的农机手,禁止在街道辖区内作业,同时农户可拒付收割费用。三是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对产生的小麦秸秆采取饲料储存、压块成型作为生物质燃料等方式,切实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
(三)全力打赢全年秸秆禁烧战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锤炼党性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大熔炉。坚决打赢全年秸秆禁烧攻坚战,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实现“全面禁烧、全年禁烧、全域禁烧”,圆满完成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锦屏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锦屏街道禁烧工作责任一览表
3.锦屏街道各村(社区)禁烧保证金分配表
附件1:
锦屏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
为切实加强对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锦屏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人员名单如下:
政 委:张迅斌 党工委书记
指 挥 长:陈海棠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陈 振 人大工委主任
张 雷 党工委副书记
孟 鹏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 艳 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邱书敏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孙润达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郑宏伟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谢 波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刘勇敢 城郊派出所所长
许新征 办事处副主任
许 磊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各办、中心全体人员
派出所民警
各村(社区)两委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许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欧孔明、孙娟、孙吉荣、程雅婷、刘悦、赵祥云为成员,具体负责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统筹调度、组织协调、信息上报、问题梳理和火点核查等工作。欧孔明统筹做好蓝天卫士监控运行情况。
联系电话:0557-222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