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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萧县残疾人核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8-12 09:44 信息来源:萧县残疾人联合会 责任编辑:萧县残联 阅读人次: 字体:   ]


关于印发《萧县残疾人核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助力我县高质量脱贫摘帽,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卫健委等部门共同制定了《萧县残疾人核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县  残  联   县民政局   县卫健委   



2020年8月6日



萧县残疾人核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办证纪律,防止和杜绝各类违规持证现象,根据《安徽省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残疾人核查清理工作。
    一、核查目的
     此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残疾人核查清理工作,是为了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科学管理和残疾人精准服务水平,加大残疾人证管控力度,杜绝“假、错、空”残疾人证在社会流转及违规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惠残政策。通过这次核查清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为以后我县残疾人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任务目标
     残疾人证是作为认证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受国家和地方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国家对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的扶助力度不断加大,涉及残疾人的优惠政策陆续出台,残疾人证的含金量越来越高,这就给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我们抓住大批量残疾人证已满十年需要换证的有利时机,由县残联牵头,组织卫健、民政、乡镇、村(社区)等部门,从2020年8月份起,在全县范围内展开残疾人清理核查工作。
     三、清理对象

(一)对持二代残疾人证的在册人员进行全面系统清查。

(二)对残疾人证系统内年满十年的到期证、残疾状况发生变化、残疾程度与所持证件不符的持证残疾人,进行重新评定。

(三)对目测评定的持证残疾人全部进行医疗鉴定。

(四)实现所有残疾人证医疗鉴定资料齐备,档案资料齐全,核发证管理规范。

(五)不符合残疾标准的、原有残疾现已康复的,办证机构和鉴定机构将不予受理,原所有信息在系统内清理。
    四、方法步骤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清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要把这次残疾人核查清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严格把关,按照《安徽省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办法》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一)动员宣传
    从8月份开始,全县在册残疾人清理审核工作全面展开,县残联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各乡镇、村(社区)按照县残联制定的工作方案先后顺序积极宣传、精心组织、进村入户、逐人审核、严格把关,让在册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人携带有效证件按时到指定机构审核鉴定,对不符合残疾标准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要求不予受理。(责任单位:各乡镇残联、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二)业务培训

为加强业务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县残联将于8月份组织开展残疾评定培训班,对全县残疾评定医生进行业务培训,组织鉴定机构医务人员参加培训。(责任单位:县残联、县医院、县康宁医院)

(三)残疾鉴定

残疾评定机构要成立评定委员会,加强对残疾评定的监督和管理。选拔县残疾评定专家库中综合素质好,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医疗专家负责鉴定工作。加强对鉴定医生的廉政教育,进行鉴定必须经过医学手段才能予以评残,不能仅凭主观判断。本次清理审核残疾评定结果将作为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报和扶贫、康复、动态更新等优惠政策执行的有效依据。严禁出现有人情评定、关系评定、级别不符的现象发生,确保残疾评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合法性和权威性。残疾评定工作将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残疾人核查清理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如发现残疾评定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残疾评定的,监督领导机构将进行督导,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责任单位:县医院,县康宁医院)

(四)残疾人证的核发

县残联对每个残疾人在评定机构做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结论,按程序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档案的管理和证件的发放。残疾人证的核发工作将接受上级残联和县残疾人核查清理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残联工作人员杜绝办理残疾人证手续不全、程序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完整情况,如有发现办理残疾人证程序不规范现象的,监督领导机构将进行督导,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责任单位:县残联)

(五)新证发放和补贴申领

本次清理核查,和原评定级别不符的按新鉴定结果为准。县残联以新的评定结果为依据重新办理残疾人证,新残疾人证将作为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的申报及扶贫、康复、动态更新等普惠特惠政策执行的有效依据,并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村(社区)和民政部门为残疾人办理补贴时按核查后的新证为依据,对清理名单中的残疾人不符合残疾标准的,在规定日期内没有到指定机构做残疾鉴定的,将被清理出列,所持残疾人证属于无效证件交回残联,其信息在系统内清除。残联、民政局、各乡镇残联、乡镇民政所、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之间应积极沟通,做好新证的发放和各项补贴的申领、出列工作。(县残联、县民政局、乡镇残联、乡镇民政所、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六)上门办理残疾人证
    对无法前往定点医院接受残疾鉴定的重度残疾人,由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提供准确的信息,评定医生和残联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服务,使他们充分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县医院、康宁医院、县残联、乡镇残联、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成立全县残疾评定和残疾人清理核查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及残疾评定专家组,对全县残疾人证清理、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指导、监督,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清理到位。
  (二)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将残疾人证清理工作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项政治任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政治责任感和对残疾人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相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完善清理工作方案,精准组织、精准实施、精准清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在清理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核查、边查边改的原则,做到数据准确,清查彻底,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数据,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切实把残疾人证的评定、核发、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三)把握方法。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工作,要结合动态更新调查、换发新版残疾人证、有关部门联合核查、接收主动注销、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清理工作。残联要加强与卫健部门、医疗鉴定机构协作配合,加强对医疗鉴定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评定弄虚作假、拖延办理、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各乡镇、村(社区)建立一套流程规范、步骤清晰、方法多样的清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进村入户、逐人审核、逐人甄别、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规办证现象的发生。
  (四)监督检查。县残疾人清理核查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指导,不定期从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残疾人,采取查验资料、入户核查、医疗鉴定等方式进行逐项甄别、认定核查,县残联开展不定期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照《安徽省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办法》和省、市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附件1、萧县残疾人清理核查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名单

2、萧县残疾人评定工作专家小组名单



附1:

萧县残疾人清理核查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云贤  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李 丽 县残联副理事长

董 梅 县民政局副局长

闫文宇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

孙宝恩 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 员:何祖龙  县人民医院院长
        黄 平  县康宁精神专科医院院长

王  振  县残联人秘股股长
李 刚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负责人

残疾人证清理核查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监督指导残疾人的评定、残疾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层层建立评残、核发追查机制,加大违规办证查处力度,坚决杜绝“违规证”“人情证”等问题发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的严肃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王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2:

萧县残疾评定工作专家小组名单


视力残疾评定组:郝 慧 县医院眼科主任
听力语言评定组:孟祥战 县医院耳鼻喉科主任
肢体残疾评定组:梁承周 县医院骨科主任

精神智力评定组:周建华  康宁医院主治医师

评残工作专家组组织有评残资格的医师,严格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严禁出现有人情评定、关系评定、级别不符评定的现象发生,确保残疾评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残疾评定工作将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如发现残疾评定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残疾评定的,监督领导机构将进行督导,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萧残字〔2020〕10号(印发)关于印发《萧县残疾人核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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