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残疾人证有效期为十年。我县第二代残疾人证自2009年核发以来,部分证件已过十年有效期,为了不影响残疾人证正常使用,根据《安徽省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办法》,为切实做好残疾人证换发工作,现将有关换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换证对象:萧县户籍,所持残疾人证签发日期满十年或即将十年(以残疾人证签发日期计算,有效期10年)的残疾人。
二、换证所需材料
★肢体残疾
本人带身份证、残疾证、近期2张2寸白底彩照及相关病历每周三到萧县残联办理
★听力残疾
每周三到萧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五官科办理
★视力残疾
病历(矫正后视力)
病情证明书(加盖病情证明专用章)
诱发电位报告单(电脑打印数字)
本人持身份证、近期2张2寸白底彩照及相关视力检查材料每周三到萧县残联办理
★言语残疾(徐州矿山医院门诊五楼康复科可检查言语清晰度)
本人持身份证、近期2张2寸白底彩照及相关检查材料每周三到萧县残联办理
★智力、精神残疾
每周一至周五本人持身份证、2寸2张彩照及相关病历到萧县康宁精神专科医院办理
三、注意事项
1.按照《安徽省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证十年到期的,必须经过残疾等级认定才能换发新的残疾人证;
2.残疾人证有效期满之日起停止正在享受的各项惠残政策;
3.残疾人证自有效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完成换证,逾期将对残疾人证实施注销,残疾人证有效期满超过6个月的本月底之前必须完成换证,否则予以注销,证件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4.残疾人证办理不受户籍地限制。自2021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可在经常居住地向当地县级残联提出办理申请。申请人除提交当地残联要求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当地的有效居住证。申请人可咨询居住地残联进行跨省办理残疾人证。
四、责任告知
自残疾人证期满之日起超过半年拒不换证办证的,对残疾人证予以注销,由此产生的权益损害后果,由持证人自行承担。
办证咨询电话:0557-5022539
特此公告
萧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