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办理条件:收养入户
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
1、 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
2、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 3、民政部门接收意见; 4、公安机关出具的已进行DNA采样的证明
办理时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