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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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萧县房地产管理局 | 张书针 | 保障办受理岗 | 申办人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应当记录申请事项。 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允许申办更正申请材料错误。受理人根据申办材料按规定进行比对办理提出意见。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萧县房地产管理局 | 王彩峰 | 保障办办结岗 | 及时将决定结果反馈申办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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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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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为保障性住房管理单位,核准单位为县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县房管局。 |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3年,具体期限由镇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或委托的运营单位确定。 | |
保障家庭成员出现死亡、退出、新增、生活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由所在居委会提出合同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