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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合同管理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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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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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人员受理申请人窗口或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结合政策规定进行比对,提出意见。

4.办结/送达工作人员及时将决定人意见反馈申办单位。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萧县房地产管理局 张书针 保障办受理岗 申办人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应当记录申请事项。 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允许申办更正申请材料错误。受理人根据申办材料按规定进行比对办理提出意见。
办结 0.5个工作日 萧县房地产管理局 王彩峰 保障办办结岗 及时将决定结果反馈申办人。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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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申请单位为保障性住房管理单位,核准单位为县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县房管局。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3年,具体期限由镇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或委托的运营单位确定。
保障家庭成员出现死亡、退出、新增、生活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由所在居委会提出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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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2230989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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