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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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1份 | 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 查看 | ||
户口簿 | 必要 | 原件1份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查看 | ||
死亡时月工资明细 | 必要 | 原件1份 | 由所在部队提供原件加章 | 查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烈士审批文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 | 必要 | 原件1份 | 原件 | 查看 | ||
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供并加章 | 查看 | ||
分配协议书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本人提供 | 查看 | ||
荣誉称号或立功证明材料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由所在部队提供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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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工作人员 | 优待抚恤股 | 根据受理标准,受理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律规范和要求,予以一次性告知。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工作人员 | 优抚优待股 | 审查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登记事项和条件。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工作人员 | 优待抚恤股 | 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选择到窗口领取或者邮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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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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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按季度发放。 | |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 |
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后,由政府代为购买医保,生病住院享受政府二次医疗补助等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