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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彩票公益金“天使阳光基金”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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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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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0-14周岁患有先心病且家庭经济贫困、尚未进行手术治疗的患儿。 (二)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报销比例达到90%地区以外的先心病儿童。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资助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见申报须知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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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必要 复印件1份 查看
户口本 必要 复印件1份 查看
检查报告单 必要 原件2份,复印件2份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到各级红十字会领取表格(或在省红十字会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到居(村)委会审核盖章;
3.县区红十字会审核盖章;
4.市红十字会审核盖章;
5.报省红十字会审核;
6.报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进行终审。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萧县红十字会 马晓影 办公室 接受各乡镇报送患儿申请材料
审查 0.4个工作日 萧县红十字会 马晓影 办公室 查看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有没有加盖公章,证件是否齐全,条件是否复核申请要求
办结 0.4个工作日 萧县红十字会 王和兵 办公室 把审查合格资料上报到市红十字会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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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患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或向当地红十字会咨询,按要求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县(市)级红十字会。
申请提交-评审告知-手术治疗-回执审核-拨款回访
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千元;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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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501187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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