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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签发(含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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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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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对应条件:(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二)个人旅游: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三)探亲: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四)定居: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五)应邀: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六)商务: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七)学习: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八)乘务: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九)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详见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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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详见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往来台湾的相应事由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详见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向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局出入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受理;
2、审查:受理通过后,及时对申请人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上报市局核查审批;
3、办结:审查通过后,及时予以办结,上报省厅制证。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萧县公安局 出入境窗口民警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及时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业务
审查 0.5个工作日 萧县公安局 出入境窗口民警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及时审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业务
办结 0.25个工作日 萧县公安局 出入境窗口民警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及时办结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业务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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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申请人必须本人到场接受面见询问且现场采集指纹、签名、人像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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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5013909

收费信息

  • 执收单位

  • 收费项目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收费标准

    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 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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