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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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登记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1.各类要素齐全;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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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1.原件合法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 查看 |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1.原件合法有效;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3.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 查看 | ||
身份证明 | 必要 | 复印件2份 | 1.原件合法有效;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3.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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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中共萧县县委宣传部(萧县新闻出版局、萧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萧县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 李荣惠 | 新闻股 |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 无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中共萧县县委宣传部(萧县新闻出版局、萧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萧县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 李荣惠 | 新闻股 | 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勘察,书面将审查意见报局领导审核。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应享有的相应权利。 | 无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中共萧县县委宣传部(萧县新闻出版局、萧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萧县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 刘涛 | 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 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意见、勘察情况及审核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无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中共萧县县委宣传部(萧县新闻出版局、萧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萧县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 李荣惠 | 新闻股 | 根据准予许可意见进行办结,出具《办结通知书》并制作《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通知申请人员到政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局窗口现场领取,也可以快递送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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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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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 |
出版物发行包括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出租是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出版物。 展销是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 | |
许可证登记的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实施行政许可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根据持证者提出的许可申请,履行审批程序,按审批权限在变更记录页上办理变更登记或由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度核验制度,每年3月前接受发证机关的年度核验,许可证在年度核验合格并加盖核验章后继续使用。 持证者可提出的注销许可申请;有《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的,由实施行政许可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1个月内注销许可证并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