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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审验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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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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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2、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详见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必要 原件1份 详见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向萧县车管所大厅或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
2、审查:受理通过后,及时审查申请人信息和申请材料。
3、办结:审查通过后,及时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萧县公安局 窗口民警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窗口 及时受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业务
审查 0.5个工作日 萧县公安局 窗口民警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窗口 及时审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业务
办结 0.25个工作日 萧县公安局 窗口民警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窗口 及时办结公安机关车辆管理业务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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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不需要。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扣1-8分可直接在交管12123上网络学习,9-11分需在交管12123上预约,现场学习。
可以异地学习。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5035232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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