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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增加准驾车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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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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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2、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详见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必要 原件1份 详见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身体条件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详见示例样表,须为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且含申请人近照。(窗口办理可通过自助机完成体检、照相,不需要提供)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向萧县车管所大厅或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
2、审查:受理通过后,及时审查申请人信息和申请材料。
3、办结:审查通过后,及时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萧县公安局 窗口民警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窗口 及时受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业务
审查 0.5个工作日 萧县公安局 窗口民警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窗口 及时审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业务
办结 0.25个工作日 萧县公安局 窗口民警 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窗口 及时办结公安机关车辆管理业务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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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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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事故致人死亡,不可以增驾大车。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5035232

收费信息

  • 执收单位

  • 收费项目

    科目一

  • 收费标准

    40元/人次

  • 收费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执收单位

  • 收费项目

    科目二、科目三(小型汽车类)

  • 收费标准

    240元/人次

  • 收费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执收单位

  • 收费项目

    科目二、科目三(大车类)

  • 收费标准

    280元/人次

  • 收费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执收单位

  • 收费项目

    科目二(摩托车类)

  • 收费标准

    120元/人次

  • 收费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执收单位

  • 收费项目

    科目三(摩托车类)

  • 收费标准

    130元/人次

  • 收费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执收单位

  • 收费项目

    科目二、科目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类)

  • 收费标准

    120元/人次

  • 收费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执收单位

  • 收费项目

    科目二科目三(低速载货汽车类)

  • 收费标准

    150元/人次

  • 收费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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