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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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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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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2.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证件合法有效、按照标准填写,材料真实准确。 示例样表 查看
户口本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证件合法有效、按照标准填写,材料真实准确。 示例样表 查看
退伍证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证件合法有效、按照标准填写,材料真实准确。 示例样表 查看
安徽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证件合法有效、按照标准填写,材料真实准确。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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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到萧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到萧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受理,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审查人员在网上或窗口对申请人进行审查。
4.办结:将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工作人员 优待抚恤股 受理和审查材料根据受理标准,受理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律规范和要求,予以一次性告知。
审查 0.5个工作日 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工作人员 优待抚恤股 审查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登记事项和条件。
办结 0.25个工作日 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工作人员 优待抚恤股 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选择到窗口领取或者邮寄。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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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市退役军人事务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或通知申请人到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即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5020003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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