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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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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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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已办理过异地安置及长期就医手续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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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银行卡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代办人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单位经办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按照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上或窗口申请办理;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办结:审核通过后,将异地安置备案信息上传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并通知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萧县医疗保障局 刘新安 受理岗 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
办结 0.5个工作日 萧县医疗保障局 刘新安 办结岗 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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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异地就医是指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在本统筹区(包括宿州市四县一区)以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包括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
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参保地或安置地最高级别医院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审核确认后,次月起享受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
申请批准后,备案登记不设有效期限。原则上两年内不允许迁回,迁回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允许再次办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从审批之日起暂停本地医保功能,每年初由医保中心结算科将帐户余额统一支付给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帐号。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5066599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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