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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或者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或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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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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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申报单位提交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奖励审批表; 2.申报个人提交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奖励审批表和全省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全县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奖励审批表 必要 原件6份 真实有效,如实填写。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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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奖励审批表 必要 原件6份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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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必要 原件6份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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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档案局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办件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2.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选出拟表彰对象;
3.将拟表彰对象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作出表彰决定,分别颁发“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奖牌和“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奖励证书。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萧县县委办公室(档案局) 张静文 档案局 1.检查应当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让申请人补正后重新申请。
审查 0.25个工作日 萧县县委办公室(档案局) 石秀娟 档案局 检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投票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
决定 0.25个工作日 萧县县委办公室(档案局) 刘永杰 档案局 负责审核拟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办结 0.25个工作日 萧县县委办公室(档案局) 张静文 档案局 制发表彰决定,将表彰证书和奖牌发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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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近5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集体和个人不能参加评选。
先进集体是县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综合档案馆及所属事业单位。先进个人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综合档案馆及所属事业单位、军队档案部门连续从事档案工作满5年的在职干部职工。
省档案局审核通过后,表彰奖励结果将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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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5032854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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