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在线预约 咨询 分享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水库建设的规模、任务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治理、开发、保护和防洪要求;工程等级(别)和建设标准符合《防洪标准》及其它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项目开工前前置要件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审查批复意见,移民安置规划及审核意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选址意见书、林业、压矿、地质灾害评估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审批文件等。 查看
项目建设文件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资金筹措文件、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机构批复文件、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 查看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查看
初设报告 必要 原件3份 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中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概算等有关专项报告和图件; 查看
初步设计审批申请函 必要 原件3份 如实填写,真实有效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及理由;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审查: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农村水利股进行业务审查;
3、决定:县水利局根据申请材料、办理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根据决定结果形成正式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萧县水利局 张鹏飞 萧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审查 0.5个工作日 萧县水利局 赵海峰 农村水利股 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决定 0.2个工作日 萧县水利局 张鹏飞 行政审批股 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或确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办结 0.1个工作日 萧县水利局 张鹏飞 萧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根据决定结果形成正式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4

    累计评价

  • 4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5067017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