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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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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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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 必要 原件1份 按以上要求填写 查看
经办人身份证件 必要 原件1份 按以上要求填写 查看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 必要 原件1份 按以上要求填写 查看
身份证件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 必要 原件1份 按以上要求填写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
(1)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
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对办税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验证。
2.办理
(1)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
人更正纠错。
(2)按规定需征收税款的,先征收税款后开具发票,符合差额征收和税收
减免优惠政策的,按照申报纳税规范和优惠办理规范有关事项要求办理。
(3)税款征收完成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按规定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
3.反馈
办理结束后,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纳税人。
4.归档
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 于国栋 综合服务岗 综合服务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 孙飞/萧县电子税局 综合服务岗 综合服务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1908

    累计评价

  • 1904

    非常满意

    占比  99.79%
  • 2

    满意

    占比  0.10%
  • 2

    基本满意

    占比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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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4号)规定:“一、从2005年1月1日起,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采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不再填报《代开发票开具清单》,同时停止使用非防伪税控系统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计算机开具不带密码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 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纳税人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5062400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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