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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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 必要 | 原件1份 | 按示例表格填写。人员身份证件可提交身份证或者社保卡,使用纸质材料提交的,黏贴于申请书。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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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 | 必要 | 原件1份 | 全体合伙人签署。申请材料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全体合伙人资格证件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外方合伙人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合伙人住所证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全体合伙人资格证件有住所信息的按照记载信息登记。无住所信息提交住所证明。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主要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必要 | 原件1份 | 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符合属地住所负面清单。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未规定有效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超过90日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 示例样表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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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袁增光/鲍君/许强 | 行政审批股 | 1、严格执行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申请材料收件把关。3、负责受理申请材料的收件登记,打印回执。4、负责通知申请人补交材料等手续。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袁增光/鲍君/许强 | 行政审批岗 | 1、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受理事项。2、对办结事项进行整理归档。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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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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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字号(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经营行业、组织形式(所、厂、社、部等)依次组成,并应当按照合伙企业类型分别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字样。如萧县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 |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